母公司收到子公司分红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主要的政策依据如下: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其中第八十三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可以享受免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根据以上政策,我们可以了解到母公司分红是免缴企业所得税的。
补充:收到被投资企业的分红不交税的几种情况是什么?
1、从上市公司取得分红。
股票分红扣税和股票持有股票时间长短有关,持有一个月及以下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持有一个月到一年的需要缴纳10%的个人所得税,股票分红后持有股票超过一年不交税。
2、从挂牌公司取得分红,和上市公司取得分红政策一致。
持股期限超过一年,同样免征个税。
3、外籍股东免征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4、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红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三类企业与常规的公司制企业有着较大的区别,主要有企业性质和纳税这两大方面的区别。
5、基金分红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投资人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时,已经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向基金派发股息和红利时代扣代缴了20%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基金在向投资者个人分配时红利时,不在缴纳个人所得税。
6、显名股东支付隐名股东分红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自然人显名股东将收益支付给隐名股东,因无对应纳税类目,不需要再次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