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和地级市是行政区划的两种级别。
1. 副省级单位(副省):
副省级单位通常指的是中国大陆地区的直辖市。这些直辖市拥有相对独立的行政地位,相当于省级单位,但在国家行政区划上不划分为省,而是直接隶属于中央政府。举例来说,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就是副省级单位。
2. 地级市:
地级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中的一种,位于省级单位之下,县级单位之上。每个地级市拥有一定的行政权力,可以管理周边的县级行政区,具有一定的自治权和地方管理职责。举例来说,广州、成都、武汉都是中国的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