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考出教师资格证,在参加招聘后顺利上岗,这是一个多么漫长艰辛的过程。然而,一旦触犯这三个行为,好不容易拿到手的证书可就被吊销了。
一、涉及到违反国家教师法规定的行为
《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1)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2)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二、具有以下行为
1、体罚学生。
2、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三、有偿补课严重者
需要重点指出的一点:教育部目前严查公立教师课外私自补课的行为!
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会吊销教师资格证。根据《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十八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1)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2)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八条 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教师资格证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会被吊销:
1. 犯法
在拥有教资的情况下,触犯了法律,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甚至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吊销教师资格证,且终生不得再次考取。因为法律法规是人人都要遵守的,老师这个神圣的职业,不可以让那些犯过刑法的有过罪证的人担任,这会让学生家长担心,会让学生有不好的榜样。
2. 以不当手段获得教资证
有些人利用非法手段弄虚作假,以此通过考试骗取教师资格证。他们的教师资格证一经查出,将立即吊销教师资格证并进行严肃处理。
3. 侮辱学生、行为不端、作风不良
(1)侮辱学生、品行不良
现在教育界都倡导师风优良,作为老师应该是学生们学习的好榜样。但对于那些经常侮辱学生、品行不端的老师,为了防止他们继续危害学生的健康成长,一经发现直接吊销教师资格证,五年内不得再考。
(2)体罚学生行为严重
面对不听话的孩子,老师的口头批评教育都不起作用,很多老师都会体罚学生。适当的体罚可能还能起到锻炼身体的作用,但如果过量体罚导致学生身心受到伤害的行为,首次发现严重警告,如果屡教不改者,将被吊销教师证。
(3)公立学校老师私下补课
抵制那些上课时不讲重点,课后在补习班才讲,而逼迫学生报考补习班的老师,一经查出严肃处理,直到吊销驾驶资格证。
1、故意触犯我国刑法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并且不能再取得教师资格,也不能再任教。
2、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3、有偿补课严重者。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4.、体罚学生。部分老师是能够做到正确教育学生的,但在学校中很多突发情况,面对那些熊孩子,当面教育和批评似乎已经不起作用,有的时候老师会忍不住选择武力吓唬学生。这样的做法显然欠妥,教师们可以多换几个思路去引导学生,千万不能因为一时之气犯了大错!
5、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如今各地都大力推行师风师德建设,对于年少无知的学生而言,教师本身就应该作为一个表率,成为学生们学习的榜样对于那些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行为,必须加以制止才行!
6、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一名优秀的教师必将拥有良好的业务水准,这是提升教育质量的前提,也是国家考核教师的依据,任何老师都不能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