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级政治下册知识点(必备19篇)

711 篇文章
2024-08-12

8年级政治下册知识点(1)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1、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内容?

答:(1)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

(2)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非法禁闭、非法拘禁。

(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4)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人格尊严权的含义及内容?

答:人格尊严权是指每个公民依法享有的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具体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3、名誉权的含义及表现?

答: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4、保护名誉权的作用和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答:(1)作用:享有良好的名誉不仅可以获得社会更多的尊重,还可以获得经济利益。

(2)侵害名誉权的行为:①侮辱:公然谩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赃物等。

②诽谤: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行为。

5、违法犯罪分子的人格尊严不受法律保护,这种观点对么?为什么?

答:这种观点不对。人格尊严权是指公民作为一个“人”所应享有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起码尊重。这种权利不受人的能力、信用等方面的影响,无论公民在社会地位、文化程度等方面存在什么差异,其人格尊严都是相同的,即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人格尊严的权利。违法犯罪分子虽因违法而受到法律制裁,但他们依然有人格尊严,他们的人格尊严也受法律平等的保护。

6、侵害肖像权行为有哪些?

答:(1)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如广告、杂志封面、挂历)。

(2)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7、例题:辨析,凡事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必须取得肖像者本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

答:(1)这个观点是正确的。

(2)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它是每个人人体容貌的有形识别标志,它与特定人的人格不可分离。所以,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即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否则就构成侵权。

(3)如果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也非出于恶意使用公民的肖像,虽然未经本人同意,但不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如新闻报道中的摄影、参加社会活动的照片,一般不构成侵权。

8、人的姓名包括那些内容,姓名的地位是什么?

答:(内容)姓名包括正式姓名、曾用名、笔名和艺名。

(地位)姓名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9、什么是姓名权?

答: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13、辨析:我国公民都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自主依法变更自己的姓名。

答:(1)这种观点不正确。

(2)我国公民中只有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但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14、侵害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答:(1)干涉他人使用姓名权。

(2)盗用他人姓名,即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即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冲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8年级政治下册知识点(2)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有些超市保安怀疑顾客偷东西而将其带至办公室搜身,这种做法合法么?

答:这种做法是违法行为,因为这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应完全由自己支配,人身自由权是公民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为什么要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呢?

答: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法律为什么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给予特殊的保护?

答: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较容易受到侵害。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所以,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社会的呵护,离不开法律的特殊保护。

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意义?

答:法律禁止使用童工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 生命健康;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促进义务教育的实施;有利于未成年人素质的提升,为祖国未来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达作贡献。

我国法律如何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给予了特殊的保护?

答:“我国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非法使用童工是严重摧残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并且殃及民族兴旺大业的违法行为,法律严惩这种行为。

我们应如何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

答:我们要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在患病的时候要及时医治,以恢复健康,增强体质;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我们要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当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你应该怎么做呢?

答:我们应该请求国家保护,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侵害者受到法律制裁。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

辨析:关注自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是个人的权利,轻生或自残与他人,社会无关。

答:人人都要关注自身的安全和健康,但认为轻生或自残与他人、社会无关是不正确的。因为:

(1)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

(2)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精神和财产损失,还可能引起老人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3)若公民损害自己的身体,必然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因此,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假如我们为了为民除害或大义灭亲将品质极其恶劣的人打伤甚至打死,是否违法呢?

答:违法。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是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关于校园暴力的问题。

(1)校园暴力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人文教化的缺失和暴力文化的泛滥等。

(2)校园暴力有什么危害呢?

答:校园暴力不仅给受害者的身体带来伤害,更严重的是危害受害者的心理健康。同时,也会使施害者受到法律的严惩。

(3)如何远离校园暴力呢?

答:①国家应加强法制建设,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加大对暴力文化的监管、整治力度,使未成年人远离暴力文化的侵蚀。

②学校应积极开法制教育课,引导学生冷静,合理的解决同学间的矛盾。

③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学生远离暴力文化,以合理方式解决矛盾、冲突。

④未成年人自身应从小树立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懂得每个人都享有生命健康权,同时也负有不侵害他人生命的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要培养关爱的情感和宽容的态度,要关爱生命,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远离暴力,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关于校园安全问题。

(1)你身边有哪些安全隐患或危害学生的现象?

答:校外小商贩泛滥,食品安全和交通安全令人担忧,学校的安全设施不够完善;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缺乏;校外勒索、校园暴力;等等。

(2)你认为怎样才能有效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答:①国家加强法制建设,为校园安全提供条件和保障。②社会确保学校各类设施的质量,整治校园周边环境。③学校开设安全教育课,加强与家庭教育的配合,完善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④每个学生应不断掌握安全自救的知识和方法,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并勇于同危害校园的行为作斗争。

8年级政治下册知识点(3)

第二课 保障宪法实施

为什么要保障宪法实施?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维护宪法权威需要我们保障宪法实施。如果宪法得不到充分、有效实施,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那么,国家权力的行使将会违反法治的要求,我们的幸福生活就不能真正实现。 

如何保障宪法实施? 

(1)坚持依宪治国;(2)加强宪法监督

一、坚持依宪治国

我国宪法组成和基本内容是什么? (了解)

组成: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设有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四章一百三十八条。

基本内容: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为什么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的重要性)

(1)我国宪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

(2)宪法集中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3)宪法的权威关系国家的命运、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4)如果宪法没有权威,法治的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如果宪法受到漠视,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

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根本活动准则的表现:(要求)

①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国共产党如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①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中国共产党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②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③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什么?  ——依法治国

宪法的地位:(重点)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2)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

※为什么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2)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

(3)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

(4)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5)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宪法实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有何意义/作用/原因:

一方面使得宪法的内容具有更广泛的民意基础,另一方面保障了宪法的长期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

宪法的规定与其他法律有何不同?

宪法的规定具有原则性的特点,……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加强宪法监督

权力的行使为什么需要监督?/监督的作用/意义:(重点)

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

监督宪法实施的机构是什么?如何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人大人大

(2)①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②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对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行使监督权。③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负有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责。

我国宪法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合宪性审查和监督,即审查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宪性,使其与宪法不抵触;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等的违宪行为,追究其违宪责任,维护宪法权威。

※如何加强宪法监督工作?

(1)监督国家机关权力的行使,建立健全完备的监督公权力行使的制度体系;

①要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使其更好担负起宪法监督职责。②要健全宪法解释机制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宪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宪法权威。③对于各种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2)加强宪法监督,既需要完备的制度措施,也需要人们增强宪法意识。

为什么要增强宪法意识?  

①加强宪法监督,既需要完备的制度措施,也需要人们增强宪法意识。

②为了让国家公职人员珍惜宪法赋予的权力,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③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

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的意义(目的)?

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为了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让他们珍惜宪法授予的权力,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国家宪法日:12月4日

※如何增强宪法意识?

(1)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等来增强国家公职人员宪法意识 

(2)我们要增强宪法意识,热爱宪法,捍卫宪法。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①学习宪法。(如何学习宪法?我们不仅要了解我国宪法产生和发展的历程,还要在理解我国宪法主要内容的基础上,着重领会宪法原则和精神。同时,还应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活动。) ②认同宪法。(如何认同宪法?我们要理解并认同宪法的价值,增强对宪法的信服和尊崇,自觉接受宪法的指引与要求,让宪法真正铭刻于心,让宪法精神在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③践行宪法。

※如何践行宪法?

A我们要将宪法原则转化为自觉的行为准则,落实在实际行动上。B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学会运用宪法精神来分析和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C坚决维护宪法的权威,自觉抵制各种妨碍宪法实施、损害宪法尊严的行为。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我们坚持宪法至上,自觉践行宪法精神,积极推动宪法实施。

我国宪法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

8年级政治下册知识点(4)

法律护我成长

一、特殊的保护 特殊的爱

凡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

专门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在未成年人保护中为我们设置了四道防线: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

家庭保护的含义: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的职责,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学校保护的含义:要求学校等教育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

学校保护涉及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发展、人身权利的维护、生命安全的保障等方面。

社会保护的含义:要求全社会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社会保护包括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文化保护、身体健康保护、劳动保护、自由权和精神的保护等方面。

司法保护的含义: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

二、善用法律保护自己

我们维护权益的最有力的武器就是法律。

能够为我们提供法律帮助的机构: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

维护我们合法权益的途径:1)非诉讼手段;2)诉讼手段。

非诉讼手段是我们维护合法权益常用的有效手段。它包括:⑴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等等方面反映问题,寻求帮助,以解决问题;⑵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纠纷,保障公民权益

诉讼的含义:它是指人民法院主持有利害关系人参与的处理纠纷的程序。

诉讼是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一种手段,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最后屏障。

诉讼通常分为三种类型: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是指由国家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罪犯的活动。

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案件的解决纠纷的活动。

行政诉讼:俗称“打官司”,是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照司法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议案件的活动。

10敢打官司。

11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12违法犯罪分子往往是凶恶、狡猾的。我们与其斗争时,既要勇敢,又要机智。行之有效的好方法:设法稳住歹徒,记住歹徒相貌,歹徒去向,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文章

8年级政治下册知识点(5)

第一课珍惜无价的自尊

自尊是人人都需要的

自尊的表现:注意容貌上的修饰、举止方面的文雅以及行为的后果。

自尊的含义:自尊即自我尊重,指既不向别人卑躬屈膝,也不允许别人歧视、侮辱。

一般来说,一个没有自尊的人,也很难得到别人的尊重。

先天不如人的地方(如不漂亮等)如何才能自尊?(P6)

真正有自尊心的人,必定是知道羞耻的人。

知耻与自尊是什么关系?(P6)

知耻,是自尊的重要表现。惟有知耻,才有自尊。如果一个人对自己不恰当、不合适的行为不知道惭愧,不感到难为情,那就是不知羞耻,这样的人永远不会有自尊。

在培养自尊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怎样对待自己的缺点和不足?(P7)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一个人有缺点并不可怕,关键是能够正确对待自己的缺点,将缺点转换为优点。

虚荣心的含义:虚荣心是一种追求表面上的荣耀、光彩的心理。(认识生活中的虚心的具体表现)(P8)

尊重他人是我的需要

尊重他人是自尊的需要,也是自我完善的需要。(P9)

自尊的人懂得尊重他人,因为他知道要赢得他人的尊重首先要尊重他人。(P10)

为什么要尊重他人

○1尊重他人是我们的需要(P10)。○2使我们能更好的认识自己(P11第一段)。③我们需要他人的善意提醒。(P11第二段)

彼此尊重才能赢得尊重

自尊的人最看重自己的人格。

生活中有损人格的不良习惯:说谎、逃避责任、假公济私、阳奉阴违等。

彼此尊重,就要宽容大度:不必太在意他人的议论和态度,要适度自尊。(P13)

如何对待别人的议论和批评?(P14)

自尊的度?(P14最后一段)

尊重他人的最基本的表现,就是对人有礼貌,尊重他人的劳动,尊重他人的人格。

怎样尊重他人?(尊重他人的方法)

真正的做到尊重他人,就要善于站在对方的角度,感同身受,推己及人,首先要善于欣赏、接纳他人;其次,不做有损他人人格的事情。(P15)为什么要赢得他人的尊重?(意义)(P16)尊重可以使人理智,尊重可以使人悔过,重可以唤醒人的良知,产生无法估量的正面效应。

第二课扬起自信的风帆

自信的含义:自信是对自身力量的确信,深信自己能做成某件事,实现所追求的目标。

自卑与自负都是自信的误区。⑴自卑的人轻视自己,往往看不到自己的能力,即使可以做得很好,也不敢尝试;⑵自负的人自以为了不起,往往过高的估计自己,看不起别人,自以为是;(3)自负与自卑是一对孪生子二者都是以我为中心,以我为中心的心态会使他远离成功。(4)只有自信的人能够实事求是地看待自己,既能看到自己的优点也能看到自己的缺点。

自信是成功的基石

自负、自卑为什么会使人们远离成功?P24

自负者所以必然失败,就是因为其追求的目标从一开始就是虚假的。自负可以带来一时的情绪高涨,但意气用事招致的挫折会即刻使他感到沮丧,从而走向自卑。自卑者会产生对自己的憎恨,憎恨自己的不完美,憎恨自己的无能为力,由此更强化了自卑感。因此,不管是自负者还是自卑者,以自我为中心的心态会使他们远离成功。

自信者的哪些心理品质有助于成功?(P25)

⑴乐观,⑵好奇,⑶专注。

唱响自信之歌(P27)

有了自信才能有成绩,有成绩就会更自信。

经常体会点点滴滴的进步与成绩,就是不断为自己喝彩,为自己鼓劲,这样才能迎接成功的未来。

如何唱响自信之歌?

1看到进步与长处。发现自己的长处,是自信的基础。

2增强信心与实力。实力,才是支撑信心最重要的杠杆。

3做自信的中国人。我们只有把个人的命运与祖国的发展结合在一起,的自信才有坚如磐石的根基。一个人如果没有民族自信心,他的自信就没有任何的意义和价值(要把个人的自信心上升为民族自信心)

8年级政治下册知识点(6)

1、我国的国家性质:答: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2、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P5页第二段)

答:指的是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3、人民和公民的区别

答人民是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

公民则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中国公民:必须要有中国的国籍才能算是中国公民。

中国人民: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所以,属于中国的公民但不属于中国的人民的有:①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②拥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③分裂国家的人④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4、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P7页)答:我国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5、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P9页第一段)

答: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⑥社会经济权利;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6、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P10—11)答: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④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7、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P11页)

答: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8年级政治下册知识点(7)

一、我们享有“上帝”的权利

1、我们购买商品或者享用服务时,我们便成了消费者

2、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关系:我们选择、购买商品,等于对市场上的商品及其经营者投票,因而对于经营者来说,顾客就是“上帝”,消费者决定着商品及其经营者能否被认可。

3、为什么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p87因为在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中,经营者处于有利地位。有个别经营者见利忘义,利用自己所处的有利地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4、消费者在社会生产中处于什么地位?p89充当最后购买和消费的角色。

5、消费者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有哪些?p90p91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安全权);对消费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教育权;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等。

二、维护消费者权益

1、就一双“慧眼”:①掌握消费知识、法律知识②学会理性消费,做聪明的消费者。

2、消费者应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①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己在消费生活中的地位和权益;②我们自身也需要具有良好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③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时,消费者要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来使问题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

3、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效途径:①消费者协会是消费争议的调解机构。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通过消费者协会去依法解决消费争议。②消费者也可以选择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④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消费争议。

8年级政治下册知识点(8)

一、正义是人类的良知的“声音”

(1)对正义的理解

(2)正义的行为:①在社会进程中,凡促进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政党权益的行为,都是正义的行为。②凡阻碍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行为,都是非正义行为。

(3)正义制度的作用

正义制度的正义性,在于他的程序与规则不是为少数人制定的,而是为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制定每个人都能从制度规则的正常运行中受益,也都受正义制度规则的约束,如果没有正义制度规则的支持,就难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制度是对公平对待的保证。正义使得人与人之间的纽带更为紧密,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为和谐。

二、自觉维护正义

1、遵守社会规则和秩序

(1)自觉遵守社会规则和秩序

①正义和正义制度是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它要求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守制度,规则和程序,没有人可以例外。作为社会成员,我们遵守社会规则和程序,就是维护正义。

② 我们要从小树立以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为荣的意识,养成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的良好习惯,以实际行动维护正义

(2) 做有正义感的人

①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会对正义行为表现出赞赏和崇敬之情,对正义充满向往和追求,会乐于吧对正义的崇尚之情付诸行动。而面对非正义的行为,则会产生不安、不满、愤怒等情绪,乃至采取行动来维护正义。

② 社会发展需要正义感的人

我们都希望生活在一个充满正义的社会中,而非正义行为的盛行则会彻底毁掉我们的社会。只有有正义感的人,政治的人越来越多,我们的社会才会更稳定、更和谐。

③ 正义感是做人的优良的品德

政治具有无以摧毁的人格魅力,具有不可抗拒的精神力量,一个人可以没有某种能力,但不能没有正直的骨气,不能没有浩然的正气。

④如何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第一:如果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能够采用正当方式,奋起抗争。

第二:如果看到非争议的事情发生在他人身上,能够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即时对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

第三:做有正义感的人,不仅要求我们明辨什么是正义行为,什么是非正义行为。更重要的是去感悟,以升华道德境界;去践行,以伸张正义,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会为自身、为他人的正义去努力,更会为集体的主义去奔走,为国家的正义而奋斗!

三、 社会发展需要正义

( 1)我国有关制度体现正义

有了正义与正义制度,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了保障,人民得以生存和发展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

( 2)正义与公平的关系

当我们参与社会合作竞争的时候,正义的制度机遇人们公平合作的支持和保障,在我们遇到不公平的事情时,公平的获得也需要正义的制度作为支撑,从这个角度来说,没有正义的制度就没有真正的公平。

( 3)正义对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

①公平为人们提供了发展的权利和机会,而正义则可以通过制度的调整来避免严重的社会分化,使得我们的社会健康持续地发展,最终造福每一个社会成员。②如果缺少正义的支持,那么社会必然土崩瓦解

8年级政治下册知识点(9)

第一课 珍惜无价的自尊

自尊是人人都需要的

自尊的表现:注意容貌上的修饰、举止方面的文雅以及行为的后果。

自尊的含义:自尊即自我尊重,指既不向别人卑躬屈膝,也不允许别人歧视、侮辱。

一般来说,一个没有自尊的人,也很难得到别人的尊重。

先天不如人的地方(如不漂亮等)如何才能自尊?(P6)

真正有自尊心的人,必定是知道羞耻的人。

知耻与自尊是什么关系?( P6 )

知耻,是自尊的重要表现。惟有知耻,才有自尊。如果一个人对自己不恰当、不合适的行为不知道惭愧,不感到难为情,那就是不知羞耻,这样的人永远不会有自尊。

在培养自尊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怎样对待自己的缺点和不足?( P7 )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一个人有缺点并不可怕,关键是能够正确对待自己的缺点,将缺点转换为优点。

虚荣心的含义:虚荣心是一种追求表面上的荣耀、光彩的心理。(认识生活中的虚心的具体表现)(P8)

尊重他人是我的需要

尊重他人是自尊的需要,也是自我完善的需要。(P9)

自尊的人懂得尊重他人,因为他知道要赢得他人的尊重首先要尊重他人。(P10)

为什么要尊重他人

○1尊重他人是我们的需要(P10)。○2使我们能更好的认识自己(P11第一段)。③我们需要他人的善意提醒。(P11第二段)

彼此尊重才能赢得尊重

自尊的人最看重自己的人格。

生活中有损人格的不良习惯:说谎、逃避责任、假公济私、阳奉阴违等。

彼此尊重,就要宽容大度:不必太在意他人的议论和态度,要适度自尊。(P13)

如何对待别人的议论和批评?(P14)

自尊的度?(P14最后一段)

尊重他人的最基本的表现,就是对人有礼貌,尊重他人的劳动,尊重他人的人格。

怎样尊重他人?(尊重他人的方法)

真正的做到尊重他人,就要善于站在对方的角度,感同身受,推己及人,首先要善于欣赏、接纳他人;其次,不做有损他人人格的事情。(P15) 为什么要赢得他人的尊重?(意义)(P16) 尊重可以使人理智,尊重可以使人悔过,重可以唤醒人的良知,产生无法估量的正面效应。

第二课 扬起自信的风帆

自信的含义:自信是对自身力量的确信,深信自己能做成某件事,实现所追求的目标。

自卑与自负都是自信的误区。⑴自卑的人轻视自己,往往看不到自己的能力,即使可以做得很好,也不敢尝试;⑵自负的人自以为了不起,往往过高的估计自己,看不起别人,自以为是;(3)自负与自卑是一对孪生子二者都是以我为中心,以我为中心的心态会使他远离成功。(4)只有自信的人能够实事求是地看待自己,既能看到自己的优点也能看到自己的缺点。

自信是成功的基石

自负、自卑为什么会使人们远离成功?P24

自负者所以必然失败,就是因为其追求的目标从一开始就是虚假的。自负可以带来一时的情绪高涨,但意气用事招致的挫折会即刻使他感到沮丧,从而走向自卑。自卑者会产生对自己的憎恨,憎恨自己的不完美,憎恨自己的无能为力,由此更强化了自卑感。因此,不管是自负者还是自卑者,以自我为中心的心态会使他们远离成功。

自信者的哪些心理品质有助于成功?(P25)

⑴乐观, ⑵好奇, ⑶专注。

唱响自信之歌(P27)

有了自信才能有成绩,有成绩就会更自信。

经常体会点点滴滴的进步与成绩,就是不断为自己喝彩,为自己鼓劲,这样才能迎接成功的未来。

如何唱响自信之歌?

○1看到进步与长处。发现自己的长处,是自信的基础。

○2增强信心与实力。 实力,才是支撑信心最重要的杠杆。

○3 做自信的中国人。 我们只有把个人的命运与祖国的发展结合在一起,的自信才有坚如磐石的根基。 一个人如果没有民族自信心,他的自信就没有任何的意义和价值(要把个人的自信心上升为民族自信心)

8年级政治下册知识点(10)

第七课 感受法律的尊严

走近法律

规矩,就是人们说话、做事所依据的标准,也就是社会成员都应遵的行为规则。

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十分重要。

我们身边的规矩有很多。可分为三类:道德、纪律、法律。

法律是特殊的行为规范。法律的显著特征:一是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二是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三是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是我们生活的“卫士”,国家治理离不开法律,法律是国家生活的保障。法律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我国法律:作为人民意志和利益和体现,它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

法律的作用: ⑴规范作用。(突出地表现为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⑵保护作用。

学法、守法、用法,是我们应尽的责任,爱法,是我们应取的态度

如何产生 适用范围或对象 靠什么发挥作用

社会道德 自然形成 普遍适用 舆论、习惯、信念

学生守则 教育行政机关制定 在校学生 教育、行政力量

国家法律 国家立法机关制定 全国适用 国家强制力

法不可违

如果说道德是人们追求的较高境界,那么不违法则使人们行为的底线

违法行为,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可分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违宪 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又叫一般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是犯罪行为。

刑法,以国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分子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

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第一,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

第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

第三,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刑罚当罚性,是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的必然后果。

刑罚,又叫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

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

违反的法律 对社会危害程度 承担的法律责任 所属违法类型

行政法 较轻 行政制裁 行政违法

民法 较轻 民事责任 民事违法

刑法 严重 刑事处罚 刑事违法

防患于未然

遵守法律,也是践行道德的表现

道德水平的高低,法制观念的强弱——与违法、犯罪的关系?(P97)

要懂得:犯罪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都是百害而无一利的。我们要在心灵深处憎恶违法犯罪,行为上远离违法犯罪。认为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也不会受到处罚的想法是错误的

犯罪行为人的心理都是想获得某种满足。

规范未成年人行为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青少年如何加强防范,预防违法犯罪?(p99)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说明什么?启发?(P100)

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之间的关系?我们怎样加强自我防范?(意思对即可)

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都是违法行为,题目之间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如果不及时改正,发展下去就可能导致犯罪。许多犯罪都是从小毛病开始的,有错不改,越陷越深,最终滑入犯罪的深渊。

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加强修养,践行道德,自觉遵纪守法,谨慎交友,防微杜渐,避免沾染不良习气,防患于未然,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好公民。

第八课法律护我成长

特殊的保护 特殊的爱

凡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

专门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为我们设置了四道防线: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

家庭保护的含义: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的职责,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学校保护的含义:要求学校等教育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

学校保护涉及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发展、人身权利的维护、生命安全的保障等方面。

社会保护的含义:要求全社会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社会保护包括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文化保护、身体健康保护、劳动保护、自由权和精神的保护等方面。

司法保护的含义: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

善于用法律保护自己

我们维护权益的最有力的武器就是法律。

能够为我们提供法律帮助的机构: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

维护我们合法权益的途径:1)非诉讼手段;2)诉讼手段。

非诉讼手段是我们维护合法权益常用的有效手段。它包括:⑴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等等方面反映问题,寻求帮助,以解决问题;⑵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纠纷,保障公民权益

诉讼的含义:它是指人民法院主持有利害关系人参与的处理纠纷的程序。

诉讼是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一种手段,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最后屏障。

诉讼通常分为三种类型: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是指由国家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罪犯的活动。

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案件的解决纠纷的活动。

行政诉讼:俗称“打官司”,是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照司法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议案件的活动。

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如何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违法犯罪分子往往是凶恶、狡猾的。我们与其斗争时,既要勇敢,又要机智。特别是在双方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况下,不要与其硬拼,而要讲究智斗;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力求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巧妙地将不法分子抓获。行之有效的好方法:设法稳住歹徒,记住歹徒相貌,歹徒去向,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



8年级政治下册知识点(11)

正义是人类良知的“声音”

1、期盼正义,维护正义,是所有善良人的共同心声,谈谈你对正义的理解。

①我们都愿意生活在正义中。被人欺负了,有人斥责欺人者;受委屈了,有地方鸣冤申诉;被侵权了,有法律制裁侵权者;有困难了有人伸出援助之手。②如果没有正义,善良就会被践踏,邪恶就会肆虐,整个社会就会陷入黑暗和混乱之中。③所以,期盼正义、维护正义,是所有善良人的共同心声。实施正义行为,不做非正义的事,是做人的基本要求。

2、什么是正义行为?什么是非正义行为?

在社会进程中,凡促进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利益的行为,都是正义行为;凡阻碍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非正义的行为。

3、什么是制度?制度的正义性体现在哪里?

制度是以公开宣布的程序和规则组成的系统。

公平的对待必须有正义的制度来保证。制度的正义性在于,它的程序与规则不是为少数人制定的,而是为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指定的。每个人都能制度规则的正常运行中受益,也都受到致意制度规则的约束。如果没有正义制度规则的支持,就难以实现社会公平。

5、正义和正义制度对社会有什么作用?

正义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人民得以生存和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正义可以通过制度的调节避免严重的社会分化,使得我们的社会健康、持续地发展,最终造福每一个社会成员。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

8年级政治下册知识点(12)

尊重和维护隐私权

1、如何尊重他人隐私?

(1)尊重他人隐私,就要树立隐私意识。不干涉他人私人空间,不搬弄是非、揭人短处、扰人安宁;不因好奇而热衷于打听别人私事、传播别人的秘密。

(2)尊重他人隐私,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替亲人、朋友保守秘密。这不但能保护自己的隐私,也是对他人隐私的保护和尊重。

2、侵害隐私权的表现

(1)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2)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这些侵害隐私权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3、保护自己隐私权的方法

(1)运用法律保护隐私权: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用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4、青少年如何增强自我保护隐私的意识?

我们在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律己,尊重他人隐私的同时,还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另外,在互联网日益普及的今天,我们在上网时要掌握网上安全运行的知识,以避免个人隐私在网络中被浏览和扩散。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8年级政治下册知识点(13)

感受法律的尊严

一、走近法律

规矩,就是人们说话、做事所依据的标准,也就是社会成员都应遵的行为规则。

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十分重要。

我们身边的规矩有很多。可分为三类:道德、纪律、法律。

法律的显著特征:⑴由国家制定或认可。⑵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⑶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

我国法律:作为人民意志和利益和体现,它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

法律的作用: ⑴规范作用。(突出地表现为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⑵保护作用。

二、法不可违

我们维护自尊,培养自信,实现自立,力求自强,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要守规矩,尤其是不能违反法律。

违法行为,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可分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违宪 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又叫一般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

为,是犯罪行为。

刑法,以国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分子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

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第二,一种触犯刑法的。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第三,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刑罚的当罚性,是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的必然后果。

刑罚,又叫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

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

⒑ 犯罪历来是国家法律打击的重点,犯罪分子终究要受到来历的刑事处罚。

三、防患于未然

遵守法律,是践行道德的表现。

犯罪行为人的心理都是想获得某种满足。

要在心灵深处憎恶违法犯罪,行为上远离违法犯罪。

规范未成年人行为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想一想,我们身边的不良行为有哪些?并能采取相应的预防和矫正措施。如:①学校加强对末成年人的教育,提高他们道德法律意识,自觉矫治不良行为。②家长应加强对末成年人的监护,及时纠正其不良行为。③对末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④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中小学校周围环境的治安管理,及时制止,处理中小学校周围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等

品味:“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忽以恶小而为之,忽以善小而不为”

8年级政治下册知识点(14)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有些超市保安怀疑顾客偷东西而将其带至办公室搜身,这种做法合法么?

答:这种做法是违法行为,因为这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应完全由自己支配,人身自由权是公民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为什么要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呢?

答: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法律为什么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给予特殊的保护?

答: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较容易受到侵害。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所以,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社会的呵护,离不开法律的特殊保护。

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意义?

答:法律禁止使用童工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 生命健康;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促进义务教育的实施;有利于未成年人素质的提升,为祖国未来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达作贡献。

我国法律如何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给予了特殊的保护?

答:“我国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非法使用童工是严重摧残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并且殃及民族兴旺大业的违法行为,法律严惩这种行为。

我们应如何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

答:我们要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在患病的时候要及时医治,以恢复健康,增强体质;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我们要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当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你应该怎么做呢?

答:我们应该请求国家保护,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侵害者受到法律制裁。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

辨析:关注自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是个人的权利,轻生或自残与他人,社会无关。

答:人人都要关注自身的安全和健康,但认为轻生或自残与他人、社会无关是不正确的。因为:

(1)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

(2)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精神和财产损失,还可能引起老人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3)若公民损害自己的身体,必然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因此,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假如我们为了为民除害或大义灭亲将品质极其恶劣的人打伤甚至打死,是否违法呢?

答:违法。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是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关于校园暴力的问题。

(1)校园暴力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人文教化的缺失和暴力文化的泛滥等。

(2)校园暴力有什么危害呢?

答:校园暴力不仅给受害者的身体带来伤害,更严重的是危害受害者的心理健康。同时,也会使施害者受到法律的严惩。

(3)如何远离校园暴力呢?

答:①国家应加强法制建设,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加大对暴力文化的监管、整治力度,使未成年人远离暴力文化的侵蚀。

②学校应积极开法制教育课,引导学生冷静,合理的解决同学间的矛盾。

③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学生远离暴力文化,以合理方式解决矛盾、冲突。

④未成年人自身应从小树立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懂得每个人都享有生命健康权,同时也负有不侵害他人生命的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要培养关爱的情感和宽容的态度,要关爱生命,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远离暴力,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关于校园安全问题。

(1)你身边有哪些安全隐患或危害学生的现象?

答:校外小商贩泛滥,食品安全和交通安全令人担忧,学校的安全设施不够完善;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缺乏;校外勒索、校园暴力;等等。

(2)你认为怎样才能有效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答:①国家加强法制建设,为校园安全提供条件和保障。②社会确保学校各类设施的质量,整治校园周边环境。③学校开设安全教育课,加强与家庭教育的配合,完善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④每个学生应不断掌握安全自救的知识和方法,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并勇于同危害校园的行为作斗争。

8年级政治下册知识点(15)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有些超市保安怀疑顾客偷东西而将其带至办公室搜身,这种做法合法么?

答:这种做法是违法行为,因为这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应完全由自己支配,人身自由权是公民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为什么要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呢?

答: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法律为什么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给予特殊的保护?

答: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较容易受到侵害。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所以,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社会的呵护,离不开法律的特殊保护。

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意义?

答:法律禁止使用童工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 生命健康;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促进义务教育的实施;有利于未成年人素质的提升,为祖国未来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达作贡献。

我国法律如何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给予了特殊的保护?

答:“我国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非法使用童工是严重摧残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并且殃及民族兴旺大业的违法行为,法律严惩这种行为。

我们应如何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

答:我们要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在患病的时候要及时医治,以恢复健康,增强体质;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我们要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当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你应该怎么做呢?

答:我们应该请求国家保护,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侵害者受到法律制裁。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

辨析:关注自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是个人的权利,轻生或自残与他人,社会无关。

答:人人都要关注自身的安全和健康,但认为轻生或自残与他人、社会无关是不正确的。因为:

(1)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

(2)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精神和财产损失,还可能引起老人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3)若公民损害自己的身体,必然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因此,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假如我们为了为民除害或大义灭亲将品质极其恶劣的人打伤甚至打死,是否违法呢?

答:违法。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是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关于校园暴力的问题。

(1)校园暴力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人文教化的缺失和暴力文化的泛滥等。

(2)校园暴力有什么危害呢?

答:校园暴力不仅给受害者的身体带来伤害,更严重的是危害受害者的心理健康。同时,也会使施害者受到法律的严惩。

(3)如何远离校园暴力呢?

答:①国家应加强法制建设,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加大对暴力文化的监管、整治力度,使未成年人远离暴力文化的侵蚀。

②学校应积极开法制教育课,引导学生冷静,合理的解决同学间的矛盾。

③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学生远离暴力文化,以合理方式解决矛盾、冲突。

④未成年人自身应从小树立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懂得每个人都享有生命健康权,同时也负有不侵害他人生命的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要培养关爱的情感和宽容的态度,要关爱生命,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远离暴力,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关于校园安全问题。

(1)你身边有哪些安全隐患或危害学生的现象?

答:校外小商贩泛滥,食品安全和交通安全令人担忧,学校的安全设施不够完善;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缺乏;校外勒索、校园暴力;等等。

(2)你认为怎样才能有效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答:①国家加强法制建设,为校园安全提供条件和保障。②社会确保学校各类设施的质量,整治校园周边环境。③学校开设安全教育课,加强与家庭教育的配合,完善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④每个学生应不断掌握安全自救的知识和方法,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并勇于同危害校园的行为作斗争。

8年级政治下册知识点(16)

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

(一)   宪法明确国家权力

我国宪法的原则是:

(1)基本原则: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

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是:确定国家性质:宪法第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宪法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途径和形式:广大人民通过 人民代表大会  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贯彻于国家生活的各个领域和方面。

宪法明确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目的: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归根结底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我们怎样当家作主?

我们要依法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担当起国家主人应尽的责任。

宪法是如何使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得以实现?

(1)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2)确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3)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

(4)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

(5)还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二)尊重和保障人权

为什么要尊重和保障人权?

①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②我国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

③—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

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

它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和保护人权。

人权的主体:

在我国,人权的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   我国公民   ,也包括  外国人,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人权的内容:

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也很广泛,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我国如何尊重和保障人权?

(1)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

(2)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坚持依法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

(3)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4)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为现实。

(三)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各级国家机关如何产生?

①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②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③“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除人大这样的权力机关外,我国还有哪些国家机关?它们与权力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宪法通过什么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

宪法通过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

我国国家机构组织和工作的原则是什么?这一原则又是如何贯彻执行的?

(1)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我国国家机构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为: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在国家机关内部作出决策、决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

宪法为什么要规范权力运行?

①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造福于民;如果被滥用,则会滋生腐败。贻害无穷。②必须对权力的行使进行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③规范国家权力运行可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这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是:规范国家权力运行可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权力如何依据宪法规范运行?

①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②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将国家权力授予国家机关。

③宪法和法律还规定了国家权力行使的程序,要求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

④国家权利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国家机关应该如何行使权力?

国家机关行使权力应当有法律依据,不能超越权限行使权力,也不能滥用权力。

滥用权力有何后果?

任何超越权限、滥用职权的行为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说,权力就是什么?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

8年级政治下册知识点(17)

第二课 保障宪法实施

为什么要保障宪法实施?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维护宪法权威需要我们保障宪法实施。如果宪法得不到充分、有效实施,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那么,国家权力的行使将会违反法治的要求,我们的幸福生活就不能真正实现。 

如何保障宪法实施? 

(1)坚持依宪治国;(2)加强宪法监督

一、坚持依宪治国

我国宪法组成和基本内容是什么? (了解)

组成: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设有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四章一百三十八条。

基本内容: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为什么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的重要性)

(1)我国宪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

(2)宪法集中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3)宪法的权威关系国家的命运、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4)如果宪法没有权威,法治的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如果宪法受到漠视,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

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根本活动准则的表现:(要求)

①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国共产党如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①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中国共产党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②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③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什么?  ——依法治国

宪法的地位:(重点)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2)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

※为什么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2)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

(3)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

(4)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5)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宪法实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有何意义/作用/原因:

一方面使得宪法的内容具有更广泛的民意基础,另一方面保障了宪法的长期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

宪法的规定与其他法律有何不同?

宪法的规定具有原则性的特点,……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加强宪法监督

权力的行使为什么需要监督?/监督的作用/意义:(重点)

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

监督宪法实施的机构是什么?如何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人大人大

(2)①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②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对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行使监督权。③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负有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责。

我国宪法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合宪性审查和监督,即审查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宪性,使其与宪法不抵触;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等的违宪行为,追究其违宪责任,维护宪法权威。

※如何加强宪法监督工作?

(1)监督国家机关权力的行使,建立健全完备的监督公权力行使的制度体系;

①要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使其更好担负起宪法监督职责。②要健全宪法解释机制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宪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宪法权威。③对于各种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2)加强宪法监督,既需要完备的制度措施,也需要人们增强宪法意识。

为什么要增强宪法意识?  

①加强宪法监督,既需要完备的制度措施,也需要人们增强宪法意识。

②为了让国家公职人员珍惜宪法赋予的权力,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③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

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的意义(目的)?

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为了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让他们珍惜宪法授予的权力,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国家宪法日:12月4日

※如何增强宪法意识?

(1)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等来增强国家公职人员宪法意识 

(2)我们要增强宪法意识,热爱宪法,捍卫宪法。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①学习宪法。(如何学习宪法?我们不仅要了解我国宪法产生和发展的历程,还要在理解我国宪法主要内容的基础上,着重领会宪法原则和精神。同时,还应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活动。) ②认同宪法。(如何认同宪法?我们要理解并认同宪法的价值,增强对宪法的信服和尊崇,自觉接受宪法的指引与要求,让宪法真正铭刻于心,让宪法精神在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③践行宪法。

※如何践行宪法?

A我们要将宪法原则转化为自觉的行为准则,落实在实际行动上。B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学会运用宪法精神来分析和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C坚决维护宪法的权威,自觉抵制各种妨碍宪法实施、损害宪法尊严的行为。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我们坚持宪法至上,自觉践行宪法精神,积极推动宪法实施。

我国宪法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

8年级政治下册知识点(18)

第三课走向自立人生

自立,就是自己的事情自己干。可以这样说人的成长过程,就是一个不断提高自立能力的过程

自立的表现:(P35)

做家务对于将来成材有什么意义?(自立的重要性)

让孩子从小做些家务,可以培养他们吃苦耐劳、珍惜劳动成果、注重家庭亲情、尊重他人的品质。还能提高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自信心,培养责任感。

为什么人生需要自立?(自立的必要性)

1我们终究要离开家庭学校的呵护,走进社会,经风雨、见世面。

2自立作为成长的过程,是我们生活能力的锻炼过程,也是我们养成良好道德品质的过程。

3不自立就难以在社会中立足

告别依赖走向自立

自立不是拒绝帮助,依靠不是依赖

依赖的危害?

⑴它不仅会使人丧失独立生活的能力和精神,还会使人缺乏生活的责任感,造成人格的缺陷。⑵只想不劳而获,贪图享受,就不能适应社会生活,甚至危害社会和他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是。

告别依赖,一个重要的表现是独立地生活。

自己的事自己负责的前提是要自主。(自主就是遇事有主见,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自立与自主的关系:自立的前提是自主,自主的表现是自立。

如何培养自己的自立能力?

①要有独立地生活的能力,告别对他人的依赖。

②遇事有主见,有自主能力,自己的事自己负责。③在学习和生活中多实践,多锻炼。最基本的是立足于自己当前的生活、学习中的问题,从小事做起。只有在社会生活中反复锻炼,不断实践,才能逐步提高自立能力。

第四课人生当自强

什么是自强?P47

自强指对未来充满希望,奋发向上,积极进取。自强是一种精神,也是一种美好的道德品质,对一个人的成长具有巨大的作用。

自强精神表现在方方面面: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丧气;自尊自爱,不卑不亢;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志存高远,执著追求;等等。

自强的精神意义?(为什么要自强?)

个人方面:自强,是一个人活出尊严,活出个性,实现人生价值的必备品质;是我们健康成长、努力学习、将来成就事业的强大动力。

民族方面:自强不息是我们民族几千年来熔铸成的民族精神。正是这种精神,使中华民族历经沧桑而不衰,备经磨难而更强,豪迈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自弃与自强是对立的。(P50)

自强进取的动力自强通向成功的阶梯

要自强,首先就树立坚定的理想

7所有自强者共同的特点:对人生理想执著追求。

人的敌人:自己。能够战胜自己的人,必定能自强

自强的人都会面临一只拦路虎,那就是放任自我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要发扬自己的长处,避开自己的短处。如果根据自己的爱好和兴趣确定努力的方向,我们的主动性就会得到充分的发挥。

少年怎样能自强?

①理想,自强的航标(P51)

②战胜自我,自强的关键(P53)

③③扬长避短,自强的捷径(P55)

许多人不成功的原因?(P54)

8年级政治下册知识点(19)

1.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列举宪法的内容、条款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③现阶段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3.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什么?

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4.国家机关如何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或者列举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权实例。

(发展义务教育,提供营养午餐,开办农家书屋,开展再就业培训 )

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1)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利的法律责任。(2)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3)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4)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

5.我国享有人权的主体有哪些?受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有哪些?

(1)在我国,人权的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2)宪法保护的人权的内容也很广泛,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6.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7.除人大这样的权力机关外,我国还有哪些国家机关?它们与权力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我国还有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这些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8.宪法是如何组织国家机构的?(宪法是如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实现的)

(1)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人大代表,由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样的国家权力机关,由它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宪法通过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守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实现。

9.我国国家机构组织和工作的原则是什么?这一原则又是如何贯彻执行的?

(1)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我国国家机构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为: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在国家机关内部作出决策、决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

10.我国宪法是如何规范权力运行的?

(1)宪法不仅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相应的职权,而且严格规范职权的行使。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的权力。 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2)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国家机关行使权力应当有法律依据,不能超越权限行使权力,也不能滥用权力。任何超越权限、滥用职权的行为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3)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将国家权力授予国家机关。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说,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

(4)宪法和法律还规定了国家权力行使的程序,要求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凡不按法定程序行使权力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5)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第二课保障宪法实施

12.我国宪法的组成和基本内容分别是什么?

(1)组成: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设有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四章一百三十八条。

(2)基本内容: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13.为什么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宪法集中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宪法的权威关系国家的命运、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宪法没有权威,法治的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如果宪法受到漠视,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14.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如何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的?

中国共产党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15.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怎样的?

(1) 宪法人民的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以下是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法答案?)

(2)从内容上看,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是对刑事、民事、行政等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规定,是对宪法的具体化。

(3)从法律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4)从制定和修改程序上看,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一方面使得宪法的内容具有更广泛的民意基础,另一方面保障了宪法的长期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

(5)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宪法实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的规定具有原则性的特点,各种法律制度是对宪法规定的具体落实。宪法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确认和保障,其他法律也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6.为什么权力行使需要接受监督?

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

17.如何保证国家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

为了保证国家机关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需要建立健全完备的监督公权力行使的制度体系,在这一监督体系中,宪法监督制度具有基础性意义。

18.人大如何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内负有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责。

19.如何全面依法治国?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我们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不断加强宪法监督工作。

(1)要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使其更好担负起宪法监督职责。

(2)要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宪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宪法权威。

(3)对于各种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20.如何增强宪法意识?

(1)增强宪法意识,对国家公职人员来说尤为重要。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等,就是为了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让他们珍惜宪法授予的权力,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为何要进行宪法宣誓活动)?

(2)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我们要增强宪法意识,热爱宪法,捍卫宪法。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①学习宪法。我们不仅要了解我国宪法产生和发展的历程,还要在理解我国宪法主要内容的基础上,着重领会宪法原则和精神。同时,还应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活动,让宪法走近群众,深入人心,为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贡献自己的力量。②认同宪法。我国宪法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我们要理解并认同宪法的价值,增强对宪法的信服和尊崇,自觉接受宪法的指引与要求,让宪法真正铭刻于心,让宪法精神在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③践行宪法。我们要将宪法原则转化为自觉的行为准则,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学会运用宪法精神来分析和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坚决维护宪法的权威,自觉抵制各种妨碍宪法实施、损害宪法尊严的行为。④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我们坚持宪法至上,自觉践行宪法精神,积极推动宪法实施。

【微语】生活里谁都免不了哭一场,但不至于哭塌了生命的信仰,运用好自己乐观的心地,活出生命最阳光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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