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什么?
答:纳税人在中国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费用,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每月400元的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不得超过48个月。纳税人用于技能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应证书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答: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为:
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1)纳税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每月400元的定额扣除费用。
对(2)纳税人接受技能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费用,在取得相关证书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
三。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对象是谁?
答: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费用,由接受教育的纳税人扣除。本科生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受教育者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根据子女的教育程度扣除,但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4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如何申报?
答:根据《办法》的规定,技能型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采取带证书信息的定额扣除方式进行。纳税人取得证明后,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名称、纳税识别号、证明号等信息,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过程中予以扣除。也可在年末向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并通过决算享受扣除。
5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办法是什么?
答:学历继续教育采用基于学籍信息的定额扣除法。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学籍、考试情况等信息,扣缴义务人可以在代扣代缴、预缴过程中扣除,也可以在年末向税务机关提供信息,通过决算享受扣除。
6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经费能扣除多久?
答:自我国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录取当月起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当月止,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最高扣除期不得超过48个月。
7纳税人因病、或其他原因离校期间和学籍是否继续保留,教学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是否继续计算?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期不得超过48个月。48个月,包括纳税人因病、等原因停学、继续保留学籍期间,以及教学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
8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应保留哪些信息?
答: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不需要保留相关信息。纳税人接受、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保存有关证件和其他备查材料。
9无证书的利息培训费可以扣除吗?
答:目前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范围限定为学历继续教育、技能型人才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除上述培训外,花艺等兴趣培训不在税前扣除范围。
10纳税人是否需要报告终止继续教育?
答:纳税人终止继续教育的,应当将有关变更情况告知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