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历年录取分数线(理科):
2017年本科一批录取最高分562分,平均分520分,最低分513分,省控线487分。
2017年本科提前批录取最高分504分,平均分458分,最低分417分。
2016年本科一批录取最高分602分,平均分545分,最低分536分,省控线518分。
2015年本科一批录取最高分602分,平均分576分,最低分568分,省控线555分。
2014年本科三批最高分527分,最低分504分。
2014年本科一批录取最高分571分,平均分502分,最低分490分,省控线489分。
安徽师范大学历年录取分数线(文科):
2017年本科一批录取最高分565分,平均分543分,最低分541分,省控线515分。
2017年本科提前批录取最高分543分,平均分493分,最低分473分。
2016年本科一批录取最高分563分,平均分545分,最低分538分,省控线521分。
2015年本科一批录取最高分628分,平均分613分,最低分609分,省控线597分。
2014年本科一批录取最高分570分,平均分553分,最低分544分,省控线541分。
全国各地高考分数线22日起将陆续揭晓,吉林、甘肃、四川、浙江、河北等省率先公布该省今年的录取分数线。
各省份录取分数线如下:【北京:文科一本555分 理科一本537分】
北京教育部门今天表示,经过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审议通过,确定了北京市各批次录取分数线:
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是555分,理科537分;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是468分,理科439分;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是320分,理科300分;专科提前批面试参考线(语数英三科总和)文科是150分,理科150分;体育教育、社会体育和休闲体育专业(体育成绩65分)文科是320分,理科300分。
【重庆:一本理492分 一本文525分】
普通文理类的分数线如下:文史类中,本科第一批525分;本科第二批436分;高职专科批140分。理工类中,本科第一批492分;本科第二批395分;高职专科批140分。
在艺术类本科批中,美术类为322分,音乐学(含师范、音乐理论、作曲、录音艺术等)351分,音乐学(非师范)280分,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通俗流行音乐)280分,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390分,播音与主持379分,表演(影视)340分,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219分。
体育类本科第一批文考成绩为349分,体考成绩为91分;本科第二批文考成绩为321分,体考成绩为82分,高职专科批文考成绩为165分,体考成绩为79分。
【广西:一本理473分 一本文535分】
广西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理工类473分,文史类535分。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理工类318分,文史类387分。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理工类、文史类180分。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术科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普通本科(文化/术科)218分/82分;高职高专(文化/术科)160分/60分。艺术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文化分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普通本科艺术理类207分、艺术文类252分;高职高专艺术理类126分、艺术文类126分。
【吉林:重点本科文史528分 理工507分】
来自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的消息,吉林省2017年普通高考录取分数线重磅出炉。其中重点本科文史528分,理工507分。普通本科文史412分,理工379分。三批本科文史286分,理工260分。普通艺术文267分,艺术理246分。民办艺文185分,艺术理169分。普通体育文316分,体育理271分。民本体育文296分,体育理251分。
【甘肃:一本理460 一本文505】
今年理工类中,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60,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08,本科三批录取参照分数线为337,高职(专科)批录取参照分数线为180;文史类中,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05,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58,本科三批录取参照分数线为383。高职(专科)批录取参照分数线为180。
中职生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本科二批:农林牧渔类538分,医药卫生类581分,工业类583分,土木水利类568分,信息技术类545分,财经商贸类566分,旅游服务类560分,教育与文化艺术类547分。本科三批:只有三大类有招生计划,其他五大类没有安排计划。工业类575分,土木水利类563分,信息技术类528分。
民族院校民族班(聚居少数民族本科),理工类360分,文史类410分。
录取线的全称是普通高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它是指省级招生部门根据当地全体考生当年高考成绩水平和国家下达的招生生源计划,相应确定的一个录取新生的最低成绩(总分)标准。只有高考总分达到或超过这一分数线的考生(通常称“上线考生”)档案,才有资格被招生高校调阅并选择录取。通常“上线考生”人数要比计划录取人数多出20% 左右。各个地方的录取线分科类、分批次确定,科类一般分为文科类、理科类、音乐类(文、理)、美术类(文、理)、体育类等,每一科类又各分为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等等。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的录取线只对文化考试总分作出规定,音乐、美术、体育专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则同时针对文化考试与专业考试两方面的总分作出规定。
扩展:
2017年中考师范定向、普通高中招生 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
经县中招委会议研究,已划定我县2017年中考师范定向、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师范定向
师范定向生的录取按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最后一名总分相同者,按语数外三科总分高者优先录取;如果语数外三科总分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1.小学教师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89分(589分考生语数外总成绩不低于274分)。其中,有效录取分数线600分(600分考生语数外总成绩不低于260分)。
2.幼儿园教师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28分。其中,有效录取分数线532分(532分考生语数外总成绩不低于242.5分)。
3.特教教师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42分。其中,有效录取分数线545分。
(二)重点高中
1.于都中学:统招录取控制分数线为653分,均衡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73分,均衡调剂分数线为575分。
2.于都二中:统招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95分,均衡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15分,均衡调剂分数线为565分。
(三)其它普通高中
其它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市教育局公布为准。
(四)音体美特长生
特长生录取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重点中学430分,一般高中380分。在专业与文化“双过线”情况下,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已被统招、均衡录取的,特长生不再重复录取。
1.音乐
于都中学录取专业控制分数线62.12分。
于都二中录取专业控制分数线65.52分。
2.体育
于都中学录取专业控制分数线83.4分。
于都二中录取专业控制分数线81.8分。
3.美术
于都中学录取专业控制分数线69分。
于都二中录取专业控制分数线62.66分。
二、师范定向考生录取安排
1.7月7日:在于都教育网上公示师范定向类上线考生名单。同时,各校到招考办领取师范定向考生建档材料。
2.7月17日下午3-5点:上线考生资格审查和面试(要求考生本人到场),交验考生档案材料。地点:县教育局三楼招考办。
3.7月18日上午8点:要求上线考生空腹赶到县中医院一楼大厅集中,领取体检表,统一参加体检。体检费交医院。
4.7月27日上午9点:按1:1确定录取名单,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地点:县教育局三楼招考办。定向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必须在协议书上签字。
5.在录取环节规定时间内,无特别重大原因,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6.定向考生资格审查、交验档案材料、体检、签订协议书等环节,各校必须指定中层干部带队,全面负责考生的安全工作。
三、填报市直中学志愿考生录取安排
1.被市直中学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2.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填写《放弃市直中学录取要求参与我县普通高中录取申请表》(申请表招考办已统一制作),考生和家长都要签字,7月11日9:00至7月12日17:00前交县中招办。县中招办同意后,根据其填报的志愿,参与县内普通高中录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县内普通高中录取。
3.凡填报了市直中学志愿的考生(已提交放弃录取申请的和未上线的考生),可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参与县内重点高中录取。录取名单7月15日下发到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
四、非师范定向类五年制高职院校录取
1.从2017年开始,非师范定向类的五年制高职院校全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部分省直普通中专也可根据本校实际提出申请,与高职院校一起参与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2.非师范定向类的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在两个时间段。第一阶段填报时间仍按《江西省2017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由考生在4月10日—16日,登录中考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11.75.211.152)填报志愿;第二阶段修改和补填时间为8月14日-18日。未录取到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学生,可在8月14日-18日,登录中考网上报名系统,修改和补填非师范定向类的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志愿。如考生在4月份已经填报了志愿,也可在原填志愿的基础上进行修改。未进行修改的,以4月份填报的志愿为准。
五、切实规范招生行为
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学校招生秩序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09]92号)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高中阶段招生秩序的通知》(赣市教招字[2013]3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切实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1.严禁计划外招生。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必须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有关要求招生。
2.严禁分数线下招生。各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不得招收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凡普通高中学校违规招收的线下学生一律不予办理学籍。
3.严禁未经市教育局批准违规跨县(市、区)招生。
4.严禁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5.严禁巧立名目违规收取招生录取费用。
6.严禁有偿招生和委托中介招生。招生学校不得利用经济手段,向组织生源的初中学校和个人提供现金、有价证券或实物等补偿;初中学校和个人不得向招生学校和个人索取生源组织费或实物等。
对违反招生规定和纪律的学校和个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规招收的考生不予审批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