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项目管理,保证“双高计划”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育部、财政部(简称两部)联合组织管理,地方(包括项目学校举办方,下同)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学校具体实施。
第三条 项目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和学校自筹资金。
第四条 “双高计划”每五年一个支持周期,启动第一轮建设。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年度评价、期满考核,有进有出、优胜劣汰。重点支持建设50所左右高水平高职学校和1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 两部负责总体规划、协调推进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主要职责包括:
(一)项目设计、审核立项、过程监管、绩效管理;
(二)规划阶段重点任务,统筹安排中央财政资金;
(三) 组建项目建设咨询专家委员会(简称“专委会”);
(四)审定项目遴选和考核标准;
(五)指导省级教育和财政部门管理区域绩效;
(六)委托第三方评价项目绩效。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承担“双高计划”日常工作。
第六条 专委会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学校、科研机构、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受两部委托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一) 研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遴选标准和考核标准;
(二)评审建设方案和任务书;
(三)为项目建设提供咨询服务。
第七条 省级教育和财政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遴选条件,开展项目预审和推荐工作;
(二)指导监督本区域项目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落实项目学校的相关支持政策和建设资金,并对项目实施监管。
第八条 项目学校举办方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发挥办学主体作用,在政策、资金、资源等方面提供支持,营造良好的项目建设环境;
(二)指导项目建设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第九条 项目学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编制报送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
(二)按照批复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开展项目建设;
(三)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四)完成项目绩效目标,按要求报送项目建设报告,并接受监控、审计和评价。
第三章 项目遴选
第十条 “双高计划”遴选坚持质量为先、改革导向、扶优扶强,面向独立设置的专科高职学校(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专科高职学校),分高水平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两类布局。在高职学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国家统一要求且逐年增长的前提下,对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好、重点工作推进有力、改革成效明显、“双高计划”政策资金保障力度大的省份予以倾斜支持。
第十一条 学校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学校办学条件高于专科高职学校设置标准,数字校园基础设施高于《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标准。
(二)学校人才培养和治理水平高,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成效显著,对区域发展贡献度高,已取得以下工作成效:被确定为《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省级及以上优质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已制定学校章程并经省级备案,设有理事会或董事会机构,成立校级学术委员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牵头组建实体化运行的职业教育集团,合作企业对学校支持投入力度大;成立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非学历培训人日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近三年招生计划完成率不低于90%,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不低于95%;配合“走出去”企业开展员工教育培训、有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招收学历教育留学生。
(三)学校坚持职业教育办学定位和方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高,教育教学改革、校企合作和专业建设基础好,人才培养质量和师资队伍水平高,学生就业水平高,社会支持度高。
(四)学校在以下9项标志性成果中有不少于5项:
1.近两届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第一完成单位);
2.主持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项目且应用效果好;
3.承担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且成效明显(仅包括现代学徒制试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定向培养士官试点);
4.有国家级重点专业(仅包括国家示范、骨干高职学校支持的重点专业);
5.近五年学校就业工作被评为全国就业创业典型(仅包括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6.近五年学生在国家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过奖励(仅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7.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奖励(仅包括“*”教学名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团队、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获奖);
8.建立校级竞赛制度,近五年承办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9.建立校级质量年报制度,近五年连续发布《高等职业院校质量年度报告》且未有负面行为被通报。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学校近五年在招生、财务、实习、学生管理等方面未出现过重大违纪违规行为。学校未列入本省升本规划。
第十二条 专业群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专业群定位准确,对接国家和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专业群组建逻辑清晰,群内专业教学资源共享度、就业相关度较高,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建设机制。专业特色鲜明,行业优势明显,有较强社会影响力。
(二)专业群有高水平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创新团队,校外兼职教师素质优良。实践教学基地设施先进、管理规范,基地建设与实践教学项目设计相适应、相配套。校企共同设计科学规范的专业群课程体系,反映行业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线上线下课程资源丰富。
(三)专业群生源质量好,保持一定办学规模。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机制,学生就业对口率、用人单位满意度、学生就业满意度高。与行业企业深入合作开展科技研发应用,科研项目、专利数量多。
第十三条 项目遴选包括学校申报、省级推荐、遴选确定等3个环节。
(一)学校申报。满足第十条、十一条、十二条的学校自愿申报,按要求向省级教育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学校总体建设方案、不超过2个专业群的建设方案、真实性声明、承诺书等)。
(二)省级推荐。省级教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依据基本条件择优遴选,学校申报材料及遴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推荐函(包括推荐院校顺序名单、真实性声明等),与推荐学校申报材料一并报两部。
(三)遴选确定。两部委托专委会依次开展高水平学校、高水平专业群项目遴选。专委会根据高水平学校和专业群遴选标准,分别对学校和专业群评价赋分。依据学校和2个专业群赋分综合排序,确定高水平学校推荐单位,推荐结果分为三档,A档10所、B档20所、C档20所左右;依据学校和1个专业群赋分综合排序,考虑产业布局和专业群布点,确定高水平专业群推荐单位,推荐结果分为三档,A档30所、B档60所、C档60所左右。两部对推荐结果进行审核、公示并公布结果。根据年度资金安排,中央财政通过相关转移支付引导支持建设一批,地方和学校自筹资金建设一批。
第四章 项目实施
第十四条 项目学校根据建设任务和预算安排,确定绩效目标,编制项目任务书。省级教育、财政部门核准后报两部审定。
第十五条 项目学校根据审定意见修订完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报两部备案并启动建设。
第十六条 项目学校按照备案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实施建设,原则上不作调整。建设过程中确需调整,须经省级教育、财政部门核准并报两部备案。
第十七条 每个支持周期结束,项目学校按要求提交验收报告,经省级验收后报两部复核。复核结果予以公布,并作为下一周期遴选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项目管理
第十八条 制定绩效评价办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经费使用绩效。
第十九条 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整项目资金支持额度的重要依据。对资金筹措有力、建设成效显著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对资金筹措不力、实施进展缓慢、建设实效有限的项目,提出警告并酌减资金支持额度。出现重大问题,经整改仍无改善的项目,中止项目建设。中止建设的项目学校不得再次申请“双高计划”项目。
第二十条 有下列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整改、中止项目等处理:
(一)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二)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
(三)擅自调整批复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内容;
(四)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国家财务制度规定;
(五)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地应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两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008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推荐院校标准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的要求,制订本标准,供各地对拟推荐院校进行预审时参考。
本标准适用于独立设置、至少有三届(含三届)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的普通高职高专院校。申请建设的院校应具有鲜明的高等职业教育特色、良好的发展条件和较强的发展潜力,在领导能力、综合水平、教育改革、专业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处于同类院校的领先地位,重点建设专业符合地区支柱产业规划,并且得到省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举办方的全力支持。
近三年内,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情节严重的院校,以及申报重点建设专业方向与当地支柱产业领域不一致的院校,均暂不列为评审对象:
1.基本办学条件有红、黄牌记录的;
2.有校园不稳定事件,并已造成一定后果的;
3.在招生中有违规行为和虚假宣传的;
4.有乱收费或违规收费行为的;
5.当地人民政府已将其列入升本规划的;
6.毕业生首次就业率低于70%,或低于全省(区、市)平均就业率的;
7.在合作办学中有不规范行为的;
8.在教育部、财政部资助或奖励项目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其他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要想评上示范高职院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府支持、举办方支持
2、领导能力领先
3、综合水平领先(包括:办学理念\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育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就业质量与社会评价)
4\教学改革领先(包括: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学改革卓有成效)
5\专业建设方案科学
6\社会服务能力强。
探析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对推进陕西高职教育发展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示范性高职院校优势高等职业引领和示范作用
论文 摘要:陕西示范高职院校建设的优势在于,以开放办学、校企合作为主要特征,通过不断深入工学结合,加大“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建设和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学生职业技能培养,有力地推动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对陕西高职教育的改革与起到了引领和示范作用。
一、全国及陕西高职教育发展和示范院校建设概况
近10年来,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截至2009年,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达1280万人,占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的47.7%,高等职业教育已占据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
2006年,国家启动了建设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计划,“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将至少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并给予优先安排招生录取批次、单独招生等政策支持。2006年评了28所,2007年评了42所,2008年评了30所。陕西的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名列其中。陕西省于2008年开始建设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目前有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西安电力高等专校等9所。2010年,国家启动全国新增100所骨干高职学院建设计划,全国高职教育将形成以国家示范院校为引导,国家骨干高职学院为带动,省级重点建设高职院校为支撑的发展格局。
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更加注重高职教育内涵的发展与创新,强调校企合作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实施。也就是说,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是骨干院校建设的重点和核心,它反映着学校的管理层设计思想,体现着办学定位和办学方向,也从一定程度上指出了阻碍当前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症结所在。在“2009产学研合作教育峰会”上,一致通过了“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办学、合作发展”高职教育的办学方针,以改革创新、合作共建、凸显特色、提高质量为发展思路。以上4个“合作”是高职学院今后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努力方向。
二、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的优势
1.以开放办学、校企合作为主要特征,实现了高职教育的理念革新。高职教育的校企合作,就是要力求让能深度介入学校的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专业课程和教学资源的开发、教学过程的参与、企业文化的渗透等合作工作,使学校与企业的关系紧密、互为依存。
示范院校在开放办学、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方面为各高职院校做出了很好的榜样。省级示范院校的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根据行业、企业、社会用人标准及需求变化,及时改革和调整专业设置、课程结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该院大力推进工学结合、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和开门办学,探索出以“工学五结合”为特征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项目导向、订单培养、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符合各专业特点的教学模式,把教鞭指向生产一线,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此外,该院通过组建交通物流职教集团等多种途径,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先后建立了150多个校外顶岗实习基地,实现了学校培养和用人单位的“无缝”对接,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显著提高。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长期以来依托行业办学,校企深度合作特点突出。学院与长期合作的20多家企业组建了西安轨道交通职业教育集团,理念同新、目标同趋、任务同驱、资源同享、创新同步、质量同兴、和谐发展。学院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创新以“四接轨”为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即“人才培养规格与企业需求接轨、教学过程与岗位工作过程接轨、教学内容与工作任务接轨、能力考核与技能鉴定接轨”。学院利用地处省会城市的区位优势和行业背景优势,积极创新“市企共建、校企合作”的办学机制,与用人企业密切合作,实行“订单式”培养,校企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参与教学管理、共同考评教学质量,促进了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2.打破传统教学模式,坚持工学结合,增强了学生的职业意识和职业技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是将课堂上的学习和工作上的学习结合起来,使学生将理论学习和实践相结合,从而加深对自己所学专业的认识,使学生看到学校中学习的理论与工作之间的联系,提高学习理论的积极性。根据学校自身或专业的行业背景和需求的不同,工学结合的具体方式有“订单培养”、“顶岗实习”、“项目驱动”、“工学交替”、“校企融合”等等。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是陕西首批国家级示范性高职学院的建设院校。该院于2007年实施了“百县千企联姻工程”,把学生带到田间地头、果园和蔬菜大棚,让学生在具体生产过程中去学习、去实践。在实践中,园艺技术专业学生掌握了果树整形修剪、蔬菜选种栽培、土肥水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技术;畜牧专业学生掌握了家畜育雏、养殖、常见病预防、饲料与营养等技术。“百县千企联姻工程”实现了在人才培养模式上谋求新突破,在专业建设和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改革上谋求新突破,在建立共享型生产性实训基地和实训体系上谋求新突破,三个新突破强化了学生职业岗位能力培养。
为了强调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规定各专业实践性教学要占到总学时的一半以上,学生还要有最少半年的时间在实际工作岗位进行顶岗实习。毕业生除具备毕业证外,还至少要有1-2个社会承认的岗位资格证书,院内也开设了特有工种技能鉴定站等多项行业技能鉴定培训站,满足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需要。此外,该院还通过校企合作、企业深度参与、学校与用人单位分工实施的办法,进一步完善“工学结合”、“产学合作”、“订单培养”等教学模式,强化学生职业岗位能力培养,使学生“双证书”获取率达到80%。
3.通过“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建设和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有力地推动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建设,一是要增加专业教师中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二是要大量聘请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逐步形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实行“双轨机制”打造高素质的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实现教学管理人员和行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双向挂职”、专业教师与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双重身份”。
强调实践性是高职学院人才培养的主要特征。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是高职学院改善办学条件、彰显办学特色、提高教学质量的重点。同样是国家级示范性高职学院的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该院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形成了行之有效的“精练实用的教学和快捷有效的实训相融合”的人才培养基本模式。实施这一模式的关键支撑平台是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在“前校后厂”办学格局的框架内建立的“实验室-工业技术实训中心-校办实习工厂”三级配套并向校外产业实习基地延伸的实践教学体系。 为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该院在不断增强自身实践教学实力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与行业、及各种社会资源的深度合作,建立新的校外实训基地,拓展原有实训、实习基地的功能,完善管理运行机制。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校企之间的双向互动,达到了“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良好效果,使人才培养模式的贯彻实施有了可靠保障。
双师型专兼职教学团队和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使得以能力为主线的人才培养模式得以有效贯彻实施,让学生真正成为相关专业领域内职业岗位上广受欢迎的实用人才。
三、示范校建设对推进高职院校的重要作用
1.示范建设院校招生就业“两旺”。学生报考示范建设院校十分踊跃,第一志愿报考率显著增加,录取分数大大提高。陕西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近三年新生第一志愿报考率平均达到170%,87%的学生超过三本录取分数线。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保持招生规模逐年递增的同时,不断加大跨省招生规模,2009年达到30%以上。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在陕录取学生三本线以上占41.3%,2010年达到100%,新生的.报考率录取率报到率再创新高。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近几年招生第一志愿上线率均保持在200%以上,个别专业在400%以上,文理科最高录取分数均超过二本分数线,70%以上的学生录取分数超过三本线。2009年,全国已有33所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开展独立招生,2010年单独招生院校的范围扩大到73所。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三所职业院校2010年首次实行单独招生。可见,示范建设高职院校已越来越受到考生及家长的青睐。
示范建设院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大大提高,大都在98%左右。数据咨询公司麦可思发布的《2010大学生就业报告》称: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2009届毕业生的就业率(88.1%),已经不低于非“211”本科院校(87.4%),高于非示范院校(84.3%)。陕甘宁青区域体,居2009届高职高专毕业半年后就业率全国榜首(88.1%)。据相关统计,近3年陕西所有国家级、省级示范建设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率全部达到95%以上。
2.校企深度合作,为高职院校的发展注入了活力。示范建设院校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开设专业突出铁路工程,实践教学强化铁路技能,工学结合依托铁路企业。为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该院依托铁路施工与维护企业,校企合作共建教师实践技能培训平台;鼓励教师积极参加高速铁路实训工区、高速铁路地基检测实训室、铁路轨道养护实训室、专业机房等校内实训基地建设。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发挥铁路特色优势和中心城市地域优势,构建了一个既有广度又有深度的校企合作。校企共同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开发,多项成果得到广泛运用;校企共同建设“双师型”教学团队,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数量稳定、结构合理。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把加强“校企合作”作为国家示范院校建设的首要任务,采取课堂教学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的形式培养应用型人才,着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该院与多家企业联手打造示范高职校企合作共赢的特色品牌,形成了“五环联动,工学六合,十种模式共同推进”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国同类院校中具有很高的示范推广价值。
3.在扩大社会服务的同时实现校企合作发展。高职学院担负着多种多样的社会服务职能,是高职教育发展的客观要求,主要途径有向区域和行业提供技术应用型和高技能型的人才培训与培养,提供技术创新、推广和服务,实施先进文化的传播和辐射,使学校成为区域的技术技能培训中心、新技术的研发推广中心、区域学习型社会中心。具体包括:就业转岗培训、技术研发推广与服务、文化教育传播与辐射、社区需要学校有条件提供的物质和精神产品等。
示范建设高职学院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在区域合作与社会服务等方面形成了特色,服务功能进一步扩大。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百县千企联姻工程”的实施,在社会服务功能方面具有非常鲜明的特点。该院针对服务对象规模小、经营松散、企业化程度低、组织困难等特点,完善和创新了基地示范型、专家大院型、科技包村型、技术服务型、企业带动型等五种产学合作模式,与千百个县、企“联姻”,“校县合作搭台、工学结合切入、五种模式运作、育人服务双赢”,走出了一条农业高职院校发挥自身优势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新路子。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在示范建设中发挥学院“一个集团、四个基地”(学院是西安轨道职教集团牵头单位、铁道部机车司机培训基地、全国地方铁路人才培训基地、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人才培养基地、西安市职业教育技术类公共实训基地)的作用,实施“千站百段”工程,面向轨道交通行业各站(点)段(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攻关、技术研发和职业技能鉴定等服务,不断扩展为社会和企业服务的内涵。
:
[1] 邢胜言.多层面构筑学生跨入职业生涯的“匹配性接口”——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创新纪实[N].教育报,2007-07-01(4).
[2] 李丹.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实施“百县千企联姻工程”纪实[N].中国教育报,2010-03-19(1).
[3] 周建松.国家示范建设与高职教育吸引力的提升[N].光明日报,200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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