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分公司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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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0
公司有 分公司 还有 子公司 母公司等分类,很多人认为子公司和分公司是相同的概念,但是二者是有区别的,那么关于 公司法 分公司 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分公司是一个分支机构,但是不具备法人资格,依法可以成为 行政处罚 的主体。 一、公司法分公司1、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及 民事责任 承担。 《公司法》第14条第1款:“公司可以 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 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一规定,明确了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担保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该条第4款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无效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企业法人有过错的,按照担保法第29条的规定处理。 2、分公司的 诉讼 地位。 分公司虽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是“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但诉讼资格不等于民事责任的承担资格,分公司的民事责任依据法律规定应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总公司来承担。此外,分公司也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 3、分公司与总公司作为共同被告的情形及例外。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不能履行 债务 的情形时, 债权人 可以要求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在诉讼中,可以直接把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在一般情况下,分公司不能作为独立的被告来承担责任,司法实践多是分公司与总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判决共同承担责任。但在执行的时候,一般是先执行分公司财产,不足再执行总公司财产。 作为上述分公司与总公司可作为共同被告的例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4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为他人提供保证的,人民法院在审理保证纠纷案件中可以将该企业法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是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提供保证的除外。”所以,涉及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时,只能以该分支机构为被告。但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分公司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仍然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的规定,执行总公司的其他财产。 4、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财产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5、总公司对于分 公司债务 的承担。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 此外,分公司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是统一核算的,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即使分公司有能力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实际的和最终的责任承担者还是总公司。 因此,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既不是 承担连带责任 ,也不是承担补充责任,而是直接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无需先向分公司主张,可直接要求总公司偿还债务。 6、关于分公司的其他规定。 《公司法》第211条:未依法登记为 有限责任公司 或者 股份有限公司 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法分公司 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分公司是总部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和子公司是不一样的,子公司有法人资格,有自己的营业执照,可以对外独立的进行交易,而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是一个经济组织体。

公司法分公司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伪造、变造、隐瞒会计账证者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公司注册两年没有经营

公司注册两年没有经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进步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各个行业对于员工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在如今的经济形势下,很多中小型企业的处境很艰难,下面看看公司注册两年没有经营及相关资料。

公司注册两年没有经营1

一、注册了公司一直没营业怎么办

公司注册后长时间没有经营下去会被税务监控,取消核定的税种。

注册公司原则上必须经营,长时间不经营可以依法吊销,但是实践中很少吊销。 公司如果长期不经营了,需要去工商,国税地税办理公司注销业务,而不能置之不理。

如果未办理注销手续,法人会进入工商,国税地税系统黑名单,将不能再成立新公司,而且税务系统的黑名单是终身的,法人将一直不能再国税地税系统开展相关业务,而且时间越来,所缴罚款会越来越多,滞纳金越来越多。

《民法典》第六十八条6868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二、报税的方式

没有营业额可以零申报,但实收资本印花税要按实收资本乘0.5%申报,这是一次性的,报税要到税务局申报。不管有没有营业最好每个月都要报税,可以按当地工商税务最低的标准报税 零申报的话最多可以连续来两个月第3个月就不能零申报了,否则税务局查有偷税漏税嫌疑。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三、计算公式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或营业收入=产品销售量(或服务量)乘产品单价(或服务单价)

主副产品(或不同等级产品)的销售收入应全部计入营业收入所提供的不同类型服务收入也应计入营业收入。

1、 营业收入是企业补偿生产经营耗费的资金来源。

营业收入的实现关系到企业在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加强营业收入管理,可以使企业的各种耗费得到合理补偿,有利于再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2、营业收入是企业的主要经营成果,是企业取得利润的`重要保障。

加强营业收入管理是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3、营业收入是企业现金流入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营业收入管理,可以促使企业深入研究和了解市场需求的变化,以便作出正确的经营决策,避免盲目生产,这样可以提高企业的素质,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公司注册两年没有经营2

一、公司注册后没有经营需要纳税么?

注册公司没有经营的可以不用纳税,但必须是申报。 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经现场检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且连续两年未报税,根据《公司法》第211条规定吊销其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连续超过6个月停业,可由公司提供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二、公司注册后不经营要交钱吗?

需要缴费,需支付的费用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金和账簿印花税

公司注册资金印花税,在注册之后的第一个月缴纳,为注册资金万分之五,如果100万注册资金,印花税是500元,公司只付一次。 账簿印花税一年一般25元。

(二)公司会计费用

虽然公司没有业务,但还是需要按月报税,但是数量为0,需要提供报表。有些人认为没有业务报表都就是0,但事实并非如此。如果你的报告全是0,说明公司没有经营,如果连续6个月没有业务,工商局会要求注销公司,也就是肯定不是你想要的,所以虽然公司没有业务,但账务还是要处理的

比如每个月可以发一份个人的工资,也就是说公司是仍在运行。而报税和账务处理的公司需要会计处理,当然你肯定不会招全职会计,一般都是委托财务公司(如涌元记账,有财政局颁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专业提供代理记账报税服务)代理记账,代理记账目前市场价格是200-300元/月,这样算的话就是2400-3600元/年。

(三)银行手续费

在公司注册之后,必须开公司的基本账户。银行会收取账户管理的手续费,一般大概100-400元。

(四)房产税

租赁的办公室地址,如果房东不能提供发票,需要去税务局代开了发票,这时要缴纳房产税,为房屋租金的17.56%。

(五)残疾人保障金

每家公司需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按公司账面上的.人数计算,一个人每年600元左右(每年不等)。房产税租赁的办公地址,如果房东不能提供发票,需要去税务局代开了发票,那么你需要缴纳房产税,是房屋租金的17.56%。

(六)工会经费

账面工资总额的2%,以上费用加起来约为每年7000元左右。如果你觉得花这么多钱保留下来是不值得的,可以选择注销。

三、公司注册之后经营多久会被注销?

公司成立后,如果不准时申报税收、税务部门会核查,公司的状态在税务局会成非正常户,补交税款和罚款后方可成为正常户。

此外,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公司应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局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工商局定期或随时检查,未公示的工商局将给予行政处罚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节严重的,公司法人及其负责人不得担任新公司法人的负责人。

公司股东将被列入黑名单,并被列入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这将影响公司未来的开业、贷款等。

公司注册两年没有经营3

公司注消与不注销有区别吗

是有区别的,长期不经营不包税且公司不注销会有以下后果:

1、长期不经营,执照被吊销

如果你长期不经营,也没有去报税,达到一定期限,工商部门就会吊销公司营业执照。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2、长期零申报,进入黑名单

现在互联网创业,在早期公司很少有收入的,这是实际情况,但是如果你的公司开张都6个月了,税务上还是零申报,这样就会被税务部门监控。根据税务部门政策,如果连续三个月或一年内累计六个月零申报,他们就会查你的公司,如果联系不到你,那公司就“非正常户”了,你公司很快就会上黑名单。

3、执照被吊销,税费照样还得缴

按照法律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需在15天内进行税务注销,到国税局、地税局,把之前欠的税金、滞纳金统统补上,否则又是处罚。

4、执照吊销后注销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受牵连

如果仅仅是罚款,交点税也是应该的,但是一旦是被吊销了执照,连法定代表人都会受牵连。

公司注销的条件,只有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才能注销

1、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依法责令关闭

公司注销流程主要分为七步

工商注销备案→注销登报公告→国税注销→地税注销→工商注销→代码注销→银行注销。

伪造、变造、隐瞒会计账证者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伪造、变造、隐瞒会计账证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五条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四十一条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极其他人员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真相的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伪造、变造、隐瞒会计账证者是违法、犯罪行为,对此,《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有明确规定:■《会计法》第26条规定:

单位领导人,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的,或者利用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偷税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的,由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职责负责处理,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严重违法违纪的会计人员,要终止其从事会计工作;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要数罪并罚;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除吊证、罚款外,还要给予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法》第211条和第212条规定: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册以外另立会计账册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如果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触犯刑法的按照《刑法》第161条规定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罪处理,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

■《证券法》第63条规定:

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档案、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的负责的董事、监事、经理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发行人处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发行人未按期公告的其上市档案或者报送有关报告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发行人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股票的发行,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行公司、企业债券的申请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的行为危害甚大,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明知委托人对重要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牴触,而不指明;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告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

违反上述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由省级以上人民 * 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 * 财政部门暂停其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销。违反规定的注册会计师,由省级以上人民 * 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 * 财政部门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违反上述规定,故意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第三、四条规定:

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5%以下罚金。

偷税是指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 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偷税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伪造(设立虚假的账薄、记账凭证)、变造(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 二是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以冲抵或减少实际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三是不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仍然拒不申报;四是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即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制造虚假情况,比如不如实填写或者提供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等。 逃税是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税款的行为。 这种行为有以下特征:纳税人必须有欠缴税款的事实,即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没有按时缴纳税款。同时,纳税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并且这一行为产生了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税款的后果。 这种行为与偷税不同。偷税是纳税人采取隐匿事实、伪造账目,隐瞒应该缴纳税款的数额;逃税是纳税人承认应纳税额,但采取转移、隐匿财产的手段,隐瞒缴纳税款的能力。

伪造合同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根据《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释出的《关于查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不得采用下列欺诈手段骗取财务:

(1)伪造合同的(2)盗用、假冒他人名义签合同的(3)虚构主体资格的(4)虚构货源或者合同标的物的(5)故意交付部分仙物(货款)骗取全部货款(货物),或者骗取货款(货物),拒不交付货物(货款)的(6)定作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合同,不退还所收定金,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预付款,材料款等费用,或者拒不支付加工费的(7)利用虚假广告和资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立项费、培训费等费用的(8)其他利用合同欺诈对方当事人的。”

第五条规定“合同当事人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占、损害国有资产:

(1)通过贿赂签订、履行合同骗取国有资产的(2)通过合资、合作或者联营合同,无偿或者未经评估低价占有国有资产的(3)通过合同将国有资产交给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或者个人经营或者占有的(4)其他利用合同造成国有资产及其收益流失的。”

第六条规定“合同当事人不得采用下列手段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1)利用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2)利用合同侄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物资的(3)双方恶意串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4)其他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

一般认定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诈骗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认定,合同标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

(一)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下列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并造成较大损失的:

1、虚构主体;

2、冒用他人名义;

3、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单据、介绍信、印章或者其他证明档案的;

4、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能兑现的票据或者其他结算凭证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5、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抵押物、债权文书等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6、使用其他欺骗手段使对方交付款、物的。

(二)合同签订后携带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逃跑的;

(三)挥霍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

(四)使用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

(五)隐匿合同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拒不返还的;

(六)合同签订后,以支付部分货款,开始履行合同为诱饵,骗取全部货物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者双方另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其余货款的。

合同是证据,你只需要质证,指出证据瑕疵就好,如果你能证明合同是假的,你胜诉的机会很大。至于要他承担责任,恐怕你得另行起诉了,亦或者同时提出反诉。

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会造成不动产权利归属与实际情况不符,给相关利害关系人带来重大损失。对此类违法行为,除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收缴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外,相关责任人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作为此类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行政责任。作出此类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移动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伪造不动产权利证书,可能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企业伪造劳动合同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伪造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以未签订劳动合同处理,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未签劳动合同而进行工资二倍的赔偿,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编制虚假财务报告,尚未构成犯罪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

我国最新《会计法》第四十三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一、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

1、由县级以上人民 * 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4、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 * 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伪造b超单,检验报告,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看利用伪造档案的非法所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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