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6月,周恩来总理发布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令,公布实施(),标志着新中国第一部保密法规自此诞生,对于保密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里程碑意义。
A.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B.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
C. 《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
D. 《中共中央秘密工作条例》
正确答案
C
解析:
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是1951年6月1日中国政务院第87次政务会议通过,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批准,1951年6月8日由政务院总理以政密字第377号文公布实施。全文20条,条例规定了国家机密的基本范围;建立健全保密组织和保密制度,建立全面的、群众性的、经常的严格保密工作,大力开展保密教育。此外,还要求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机关,经常做好保护国家机密的监督工作。
扩展知识
1951年6月,《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通过。为便于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及时掌握条例内容,法学家江庸撰写了《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浅说》一书,该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保密法著作,也是很长一段时间里唯一的保密法著作。全书依据条例的条文顺序,详细阐释了各条文的内容,并于1951年8月由上海大众法学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