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
2、自2021年10月15日起,范围内准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的,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或加贴防伪贴。
3、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4、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
对于一级建造师的延续注册也做了相应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12月15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
2.一级建造师申请延续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
关于电子证书有关使用的要求:
1、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
2、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一级建造师应妥善保管本人的政务服务平台账号,因本人保管不善造成账号信息泄露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中国建造师网”微信公众号扫描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查询一级建造师注册信息。
那么取消了纸质版的一级建造师证书后,一级建造师的电子证书该怎么领取呢?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可以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进行加注或查看电子证书,另一种是通过“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加注或查看电子证书。下面是两种方法的具体步骤。
一、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
1、进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后,点击右上角的“登录”按钮,正确填写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2、登录成功后,点击“用户中心”,找到左侧的“我的证照”,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人脸识别,识别成功后进入电子证照管理功能;
3、如果是使用或之前注册的日期已经过期了,可以点击右上角的“证照加注”按钮,系统提示“加注成功”则表示证件已经完成加注,有效期为180天;
4、加注成功后便可以下载电子版证书了。
二、通过政务服务平台
1、进入“政务服务平台”网站后,点击右上角的“登录”按钮,正确填写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陆;
2、登录成功后,点击右上角的“用户中心”按钮,在“我的证照”中选择所需操作的电子证照,扫描系统弹出的二维码进行身份认证;
3、认证通过后点击“证照加注”,根据提示进行加注操作,系统提示“加注成功”则表示电子证照加注完成,有效期为180天;
4、加注成功后便可以下载电子版证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