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教育处的规定,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程序如下:
在首都地区、南澳州、西澳州、北领地访学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以及全澳的中国科学院公派人员,可以直接抵达留学单位,并在10日内向驻澳大利亚大使馆教育处报到。
留学人员开通本地电话和银行账户后,下载并填写《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核对无误后,保存为本人姓名-公派报到.xls,发送到eduau@edu-australia.org。
所需材料如下:
1.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原件和正面复印件
2.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中文版原件和复印件
(中科院人员提供“录取指标通知书”)
3.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打印件(须粘贴本人照片并在下方签字)
4. 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5. 护照入境章页复印件(用于确认抵澳日期,没有入境章时,提供出境章页复印件)
6. 准签信首页复印件(信头印有“VISA GRANT NOTICE”)
邮寄到下列地址:
Education Office (公派报到)
6 Dalman Crescent, O’Malley
ACT 2606
收到报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为留学人员办理报到手续。
为避免邮寄丢失,请在寄送前复印报到证和资助证书留存,建议使用澳洲邮局提供的Express Post B4预付费信封寄送。
注: 如果公派留学人员变更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等联系信息,请及时发邮件通知,以确保联系畅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大使馆教育处的规定,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程序如下:
登录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注册”,然后点击“国家公派生”专栏,进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服务系统》,在线填写《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提交后打印此表并签字。
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已签字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信息表》原件;
2、“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原件或中国科学院出国(境)留学人员报到证原件;
3、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资格证书原件(中文,红头文件)或中国科学院录取指标通知书原件;
4、护照照片页及签证页复印件;
5、I-94(出入境登记卡)打印件
6、本次来美留学签证表(I-20表或DS-2019表)复印件。
邮寄到下列地址(请在信封外注明:公派报到登记):
(分管人员姓名)
EDUCATIonAL AFFAIRS OFFICE OF CHINESE EMBASSY
3505 INTERNATIonAL PLACE, N.W.
WASHINGTON, D.C. 20008
U.S.A
报到审核通过后,管理系统会自动反馈给本人。如报到材料寄出20天后仍未收到报到审核通过反馈信息,请到快件公司或邮局查询材料是否寄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英国大使馆教育处的规定,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程序如下:
1、填写《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
公派留学人员来英留学,可直接抵达在英留学目的地,并应尽快通过驻英使馆教育处网站,办理报到登记手续。请按照网上指南填写报到登记的各项栏目;完成注册当日即可打印出《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不需要等30天)。公派留学人员在英期间联系办法(手机、电子邮件、住址等)如有变动,应及时登录登记系统更新相应信息,以保证与各负责老师保持联系。
2、填写《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约期汇款申请表》
公派留学人员抵英后,应从速办理银行开户手续。关于办理银行开户手续我们介绍两种方式,其一:采用中国银行推出的“金色年华”项目,于出国前,在中国境内的中国银行当地营业处,办理开户手续,持相关材料抵英国后,在中国银行伦敦分行等地的营业网店办理激活手续后即可使用;其二:抵英后,可在当地的中国银行的营业所,或当地的英国的银行,直接办理开户手续,一般中国银行免收开户手续费。
完成上述开户手续后,请立即填写《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约期汇款申请表》,该约期汇款申请表是教育处、组为您汇款的重要凭证,请认真填写,并与银行核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所需资料如下(不要分开邮寄):
(1)《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此表当日即可打印)1份, 并在该表右上侧空白处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可与护照相片相同);
(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须填写完整)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约期汇款申请表》原件1份;
(5)英方邀请函件复印件1份(原件为办理出国手续时使用的函件);
(6)本人护照身份页(即带有本人照片及护照签发机关公章页)、签证页和入出境页复印件1份;
备注:公派留学人员如系改派到英,请同时提交改派函原件及复印件;如系特殊项目资助,请同时提交相关项目的批复函件原件及复印件;
3、 教育处各人员收到公派留学人员的报到材料后,将从速审核相关材料;完成审核手续后,将在公派留学人员抵英后第4个月起,按月将奖学金生活费直接汇入公派留学人员个人账户,一般汇款时间为每月上旬。
4、关于缴纳Bench Fee事宜。按照英方要求,部分公派访问学者需交纳Bench Fee。具体支付办法如下:
(1)教育处根据公派留学人员提交的英方邀请信进行审核后,确认是否需要缴纳Bench Fee。留学人员在英方大学或研究所完成登记注册后,英方需(3个月内)出具征收Bench Fee的账单(INVOICE),该账单上须注明:留学人员的姓名(用汉语拼音全称,不要用缩写)、收费项目、金额及期限。
(2)关于Bench Fee的支付标准:凡进修期限在12个月以上的人员,教育处为其支付Bench Fee最高限额为1000英镑,进修期间仅限支付一次;进修期限6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的人员,教育处为其支付Bench Fee最高限额为500英镑。
(3)上述Bench Fee 账单 (INVOICE) 通常公派访问学者所在的大学财务部门或学者本人,直接邮寄至教育处会计巩春红女士,收信人及地址:Ms. Chunhong Gong, 50 Portland Place, London W1B 1NQ。教育处审核通过后,以支票形式,向学校直接支付上述费用,不再通知留学人员本人。
5、关于缴纳学费事宜。按照留学基金委和教育部财务司的文件规定,教育处将为部分公派研究生支付学费(包括University Fee和 College Fee,不含其它费用)。请这部分公派研究生在完成所在英方大学的报到注册手续后,通知大学财务部门出具缴纳学费的账单(INVOICE),该账单必须注明:留学人员的姓名(用汉语拼音全称,不要用缩写)、收费项目、金额、期限。通常该学费账单(INVOICE)由大学的财务部门或由本人,邮寄至管片负责人员处(请查询收信人和地址);教育处审核后,以支票形式,向学校财务部门直接支付相关费用。
6、公派留学人员报到后,有关您的报到材料审核情况,可随时在教育处登记系统中追踪查询;蓝色三角形是:收到材料,正在审核;黄色三角形标志是:已完成审核;;红色三角形是:材料不齐,原因请在说明栏中查询,并请尽快补齐材料即可。
【荷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荷兰大使馆教育处的规定,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程序如下:
1、请填写公派留学人员电子报到表(点击下载),并发送至教育处邮箱:report@nl-edu.org。请使用此表格提交信息,不要试图更改表格设置。该表核心信息将直接上传中国工商银行阿姆斯特丹分行进行奖学金发放。
注意事项:
(1)请不要使用苹果电脑软件填写报到表。
(2)荷兰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及资助期限为1个月的高级研究学者不需要填写电子报到表,只需邮寄下述第二步中相关材料便可。
(3)派遣开始日期即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书”上面的赴荷兰日期。
(4)奖学金类别:凡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的博士生(含联合培养和攻读学位)都选择“高水平”,其他同学请选择“普通”。
(5)若就读学校或研究机构并未在公派报道表单中列出,选择“其他”,并在邮件中附上学校或机构的中英文全称,及学校或机构的地址信息。
(6)居留卡号和电话为选填项目。
(7)报到表请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统一设为“公派生报到:派遣开始日期+姓名”。
所需资料如下(不要分开邮寄):
(1)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原件)
(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中文原件)
(3)IBAN银行账号、户名(请写在“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上)
(4)护照首页复印件
(5)保险单复印件
注意事项:
(1)邮寄地址:
Education Section
Antonie Duyckstraat 132
2582 TR Den Haag
(2)教育处推荐使用挂号信邮寄,以防止文件丢失,也便于查询。以上文件请务必保留扫描件。
(3)由于在荷办理银行卡、保险等花费时间较长,请将上述材料备齐后一次性寄来,不必赶在10天内办理报到手续。但是,为了确保大家及时领取到奖学金,请尽快完成报到,否则可能影响奖学金发放。
(4)完成上述报到手续后,您将会在下次奖学金发放(即您抵达荷兰第4个月初)前夕收到确认邮件。由于系统邮箱的原因,即使没有收到确认邮件,如果您能够收到教育处发放的奖学金,也说明您的报到手续已经完成。如果您在抵达荷兰四个月后,没有按期收到奖学金,请及时联系。由于报到材料众多,在此之前,教育处无法提供邮寄材料收到与否的查询。
2、登陆CSC平台填写相关信息。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外学习进修的证明材料。凡在美国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毕业或结业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等工作的留学人员,在确定回国定居以前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已回国留学人员也可向教育处组申请补办回国证明)。
请对照留学院校所在使领馆辖区,向相应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证明。
在驻美使馆馆区留学者,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在驻美使馆教育处留学人员报到系统内进行报到注册:
请将以下材料邮寄我处(一般请在回国前一个月左右申请办理),并在信封上注明“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1)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网上申请并打印)
2) 毕(结)业证书复印件(确定能获学位,但还未获证书者,请提供校方开具的证明)和来美第 一份I-20表,无毕(结)业证书者提供第 一份和后一份DS2019表复印件或其它能证明在美留学进修的材料;
3) 有效中国护照 照片页、签证页及I-94表的复印件(未保留I-94表复印件的已回国留学人员请提供护照上有出入境章页复印件);
4) 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票打印件。
5) 写好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贴好邮票,小信封:美国境内44美分以上,寄回国内,98美分以上;
6) 其他类型信封邮资请咨询美国邮局。不接受Fedex等其他邮递渠道)
备注:
*对毕业即回国的同学,由于尚未领取毕业证书,可请学校出具有关证明即可。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只需提供以上材料中的1)和5)项
*已回国的留学人员可申请补办,申请材料同上,如果回国机票遗失,请提供已经回到国内的其他证明材料(护照上入境章页复印件或用人单位开具的证明)。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该证明是中国驻外国领事馆教育组出具的您曾在国外留学的凭据,是我们留学生在国外学习工作的唯一官方凭证。那各国回国留学证明办理是怎样的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关于各国回国留学证明办理流程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用处!
各国回国留学证明办理流程
中国香港
(一)对象
对象:完成香港本科、硕士、博士学位课程的全日制学生,以及在香港各大院校从事研究工作连续超过6个月之学者
办证时间:离港前1个月到中联办办理“在港留学证明”
(二)时间地址
6、7、8、9、10月份每周二和周四,其他月份每周二
上午9:30—12:30,下午14:00—17:00
地点:香港上环干诺道中200号 信德中心西座10楼1003室
(三)所需材料
携带资料:港澳通行证(如有多本港澳通行证,必须出具有首次来港时学生或工作签注的旧港澳通行证和最新港澳通行证)和证或职学生员证正本。
代办证明:接受代办留学(工作)证明,需要提交委托人签署的授权书、委托人的港澳通行证中全部来港学生签注或工作签注页和有委托人相片一页之影印副本,以及学生证或职员证之影印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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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篇】
以学习和进修为主要目的,到日本正规高等学校(不含语言学校)或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研6个月以上的各类留学人员,可在回国前一个月内到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教育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门办理留学回国证明者,务请在注册系统中预约上门办理日期!
驻日使馆教育处从2014年5月起,启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线注册申请系统:http://www.lxgz.org.cn/SAonline/tokyoJapanAdmin
(一)办理时间和地址
1.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教育处(东京都江东区)每周一、周四两天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中国及日本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2. 其它领区办理时间请与各总领馆联系。
(二)所需材料
1)护照首页复印件(护照如曾办理延期,还需提交延期页复印件。留学期间所用护照如已作废,仍需提交首页及延期页复印件。)
2)赴日后的简历
3)留学生提供学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4)其他留学人员提供下列文件
(1)从事科研或学术交流人员:学校或研究单位出具的进修或研究证明。
(2)博士后研究人员: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在日研究证明塬件。
(3)中退者: 退学证明书及在学证明书
【韩国篇】
一、网上注册
(1)、登录教育处网站 http://www.chinaedukr.org/
(2)、点击进入《留学人员注册服务系统》,按领区进行注册。在釜山、庆尚地区或光州、全罗地区及济州道高校学习的请分别选择釜山总领事馆,或光州总领事馆,济州总领事馆进行网上注册。具体可参考"《留学人员在线服务系统》成功注册攻略"和"在韩留学人员在线服务系统留学人员使用说明"。
二、递交材料
(一)首尔递交材料办法:本人或委托他人来访(不接受邮寄)
首尔来访时间:每周三、周四(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10:00-12:00,下午13:30-16:30
首尔来访地址: 首尔市钟路区钟路38(瑞麟洞64-1) 首尔国际中心5楼。
乘车路线:首尔地铁1号线,钟阁站6号出口,前行30米
(二)所需材料:
(1)攻读学位人员
1、护照 2、外国人登录证 3、学位证 4、毕业证明 5、成绩单
(2)校际交换生
1、护照 2、外国人登录证 3、在学证明或结业证明 4、成绩单
(3)博士后留学人员
1、护照 2、外国人登录证 3、留学院校或研究机构开具的博士后证明
(4)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
1、护照 2、外国人登录证 3、韩国接收单位开具的有关证明 4、国内单位同意派出的有关证明文件
【英国篇】
在英国(爱尔兰)正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连续居留六个月以上的留学人员,在学成回国工作时,可以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凡符合以下条件者,方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必须是持中国护照且未申请移民者;
2)必须在英国(爱尔兰)正规大学注册学习毕业或结业,或合作研究期限在一年以上者。
3)必须是学成后立即回国工作者。
申请办理留学回国证明时,请将以下申请材料寄给各自的负责老师(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一)攻读学位者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
2)护照身份页、在学期间英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3)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
4)同意大使馆到你原就读院校核实情况的授权信
5)毕业证书复印件
6)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7)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仍在英继续学习的,可提供学校出具的仍在读证明信)
8)贴足英国邮资并写清楚回邮地址的中号(A4纸的一半)回邮信封。请正确、详细地写好回邮地址及邮编,并要保证3个月内以上地址有效
(二)访问进修、博士后者及其他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
2)护照身份页、在学期间英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3)进修或科研工作单位出具的进修或科研工作证明信原件
4)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5)贴足英国邮资并写清楚回邮地址的中号(A4纸的一半)回邮信封。请正确、详细地写好回邮地址及邮编,并要保证3个月内以上地址有效
回国留学证明作用
1)回国后办理学历学位认证的重要材料之一,也因此成为回国找工作时的必备材料。没有这份证明,在国外的学历很可能在应聘时得不到认可
2)出示归国留学证明,才能享受国家给予归国留学人员的优惠待遇:比如在北京、上海落户,申请创业资金(上海给予软件、薪片类创业基金,北京也给予各种优惠税收和场地免租等,各个地区有个别差异)
3)可购买免税汽车,享受税收优惠(虽然关税逐渐降低,但可免购置费等费用)
4)证明您曾在外国留学,值得永久保留
回国留学证明申请条件
1)必须是持中国护照者
2)必须在澳大利亚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并获得大专(Advanced Diploma)以上(含大专)学位的中国留学生,及进修半年以上的访问学者
3)必须是有意向学成后回国工作者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到中国驻所在留学国家的大使馆教育处网站上注册登记,用注册账号登录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
2、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信原件(需要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攻读何种学位;已经在何时获得何种学位);
3、有效护照身份页、留学国家有效签证页;
4、毕业证及学位证;
5、成绩单(研究型硕士或博士生没有考试成绩的,可以不提供,但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说明信原件);
6、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另外:交换留学生,还需要提交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和成绩单,博士后,还需要留学院校开具的博士后学习经历证明,访问学者,还需要学习单位开具的学习研究经历证明
注:
以上材料均须查验原件,如果是邮寄办理,则(3)、(4)、(5)项证件,只需提供复印件;
邮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有关材料请使用A4纸,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以避免因无法办理而造成材料遗失;
原则上不可以代办,没有拿到学位证书却必须回国的留学生,在办好有关手续后,可委托他人代办第4项,并凭委托书代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在收到以上材料后,一般情况下将在2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审核办理结果会在报到登记系统里显示,请申请者在邮寄材料后经常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查询;
尽量在回国前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实在办不了,回国后也可以申请。
扩展资料: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主要用途有:
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重要依据。按中国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教育机构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经过认证方能与国内相应的学历学位具有同等效力。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作为留学回国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有关待遇时的证明材料。
其他需要证明留学回国人员留学经历时使用。
2、回国人员证明办理注意事项: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有关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
提交的材料一律不退还。若您想保留其中的证明信原件,请再提交一份该证明信的复印件,同时做一特殊说明,要求教育组在邮寄留学生回国证明时将证明信原件一并寄回。
在收到材料后,一般20个工作日(即一个月左右,遇有节假日顺延)完成材料审核,但鉴于有些信息需向学校进一步核实,材料审核时间将相应延长出具留学回国证明的期限。申请人可以在自己注册信息中查询材料审核情况,如系统显示审核通过,说明留学证明已经寄出。
如果20个工作日后,发现你的个人注册信息审核未通过,可在个人信息中查明不合格原因。若20个工作日后个人信息还是未审核状态,且没有注明不合格原因,说明教育组没有收到材料,请重新补寄材料。
教育组不受理电话和电子邮件查询。查询《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理情况和信件收到与否,请直接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查询。若确需要咨询,请核实自己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认真阅读此须知后再考虑咨询,若您委托他人向教育组咨询相关问题。
也请其先认真阅读此须知并准确了解您的相关信息。
收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后请仔细检查其中内容,如发现有误,请将回国证明连同情况说明和相应材料寄回曼城教育组,同时附上回邮信封。《回国证明》中毕(结)业证书的名称及号码不要填写。
在英留学期间已在教育处报到登记的同学,毕业回国后仍可以通过邮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也可以委托在英国的同学或亲戚朋友办理。
如留学回国证明丢失,2个月后可以补办。补办时需要提交带有序列号的报到登记页复印件、丢失补办说明和回邮信封(贴足邮票)。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办理回国证明请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专栏提交相应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留学回国人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