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投资建设一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线,拟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该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公布,2015年修改),下列关于承担安全验收评价工作单位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应优先选用项目可研阶段的设计单位
B 、不得与承担安全预评价的为同一单位
C 、应优先选用承担安全预评价的机构
D 、不得与承担安全设施施工的为同一单位
【正确答案:B】
同一对象的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应由不同的安全评价机构分别承担。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其安全审查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等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分级负责实施。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实施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确定并公布本部门和本行政区域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范围,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第五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
(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第六条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委托实施安全审查的,审查结果由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不得委托实施安全审查。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委托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审查:
(一)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
(二)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接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将其受托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再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第七条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对其工作成果负责。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应当由具有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第二章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对下列安全条件进行论证,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一)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产业政策与布局;
(二)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区域规划;
(三)建设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等相关标准;涉及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的,是否符合《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等相关标准;
(四)建设项目周边重要场所、区域及居民分布情况,建设项目的设施分布和连续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及其相互影响情况,安全防范措施是否科学、可行;
(五)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和安全措施是否科学、可行;
(六)主要技术、工艺是否成熟可靠;
(七)依托原有生产、储存条件的,其依托条件是否安全可靠。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在安全条件审查环节,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出具安全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向应急管理部门申请项目审查;应急管理部门出具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决策咨询服务、项目核准或备案、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建设、试生产、竣工验收等不同环节的要求,项目审批的基本流程如下:
(1)在决策咨询服务环节,建设单位提出立项申请后,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落实联合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协同把关项目落地的各项安全条件。
(2)在项目核准或备案环节,建设单位应依法依规办理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相关手续。
(3)在安全条件审查环节,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出具安全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向应急管理部门申请项目审查;应急管理部门出具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4)在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环节,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项目建设单位向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应急管理部门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
(5)在建设环节,建设单位应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确保施工、检测、监理、建设等单位按行业或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工程质量预验收。
(6)在试生产环节,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论证,对试生产条件进行确认,确保试生产安全。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前,将试生产方案报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和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7)在竣工验收环节,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