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建设工程经济》:满分100分,60分合格。《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分130分,78分合格。《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满分160分,96分合格。
一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一般为其总分的60%。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一级建造师合格标准由中国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合格分数线一般为试卷满分的60%,其中建设工程经济:60分;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均为78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十个专业:均为96分。 一级建造师合格分数线是全国统一的,一般为总分的60%。建设工程经济满分100分,合格6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130分,合格78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分130分,合格78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满分160,合格96分。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