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一级建造师对申报者个人的要求:1、对报考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要提供原报考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2、对报考时不符合报名条件,但又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得申报注册(注意从学历、工作年限或年龄等方面审核),从建设部公示的情况看,这些资格证书有问题的人员也不予通过。3、一个人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的,必须注册在同一个执业单位,并且不可分开注册。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或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注册的;(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九)申请人的聘用企业不符合注册企业要求的;(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可能有以下这些原因:1学历、毕业院校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2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未达到;3注册单位不一致的问题;4多证书进行多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