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让省级主管部门把人员信息退回,退回后,新企业在企业版点击人员调入,把状态改为被退回,查询到人员信息后,点击不同意调入,把人员信息退回到原企业,原企业在企业版人员调出里,把状态改为被企业退回,查到人员信息后,点击撤消按钮。
如果要是想在企业那边撤回的话,需要去问问企业相关人员。要是在系统的话,建议可以先尝试一下,如果不可以,就去当地人事网那边咨询一下。 建造师本人写一份退回申报数据的申请报告加盖聘用企业公章寄至住建部注册中心,由住建部注册中心退回申报数据,但如果申报数据已进入公告流程的,将不予退回。(住建部注册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2层建造师办公室010-68318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