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申请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三年之后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之后还可以注册。
先进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合格以后,可以申请注册。 (1)注册有效期是三年,超过三年注册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明。(2)即使长期不注册,资格证书也不会作废;若将来想注册,可以分阶段提供继续叫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