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选择按照综合成绩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依据学生志愿填报顺序和专业接收计划及各省级教育考试主管机构官方网站公布的专业大类分流范围确定选择结果。
综合成绩相同时,工科试验班(机类)依次依据两学期高等数学课程学分绩、大学物理课程的学分绩排序,其他专业大类由所在学院确定两门课程,依次按学分绩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