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税收入在计算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金额里面减去计算。
不征税收入主要有三大类:
一是财政拨款;
二是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是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