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没有规范对高层建筑的“电梯“数量做出规定。只有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做出了必需设置消防电梯的规定。普通客用电梯数量,一般都是套用经验数值。高层住宅每60~90户设一部电梯。高层公共建筑,可以根据《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中,住建部提供的参考性标准:按建筑面积——经济级:6000平方米/台,常用级:5000平方米/台,舒适级:4000平方米/台,豪华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