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毕业的研究生毕业属于应届毕业生,以前年度毕业的研究生在过了择业期后就不算应届生了
应届毕业生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即将毕业或者已经毕业学生,包括普通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在办理报到、就业手续时,应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办理就业录用、户口关系迁移及人事代理等手续。
被录用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全资(控股)企业的毕业生,须凭当地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的《录用抄告单》办理相关手续;若所到档案材料欠缺的毕业生,须在其档案材料齐全后办理相关手续;往届未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参照以上程序办理;《聘用(劳动)合同》均须经人事劳动部门鉴证。
应届毕业生分四种
1、即将要毕业的,但是还没拿到毕业证,或者已经停止学习了,处于实习状态的。
2、拿到毕业证了,但拿到毕业证的时间不超过择业期年限的(超过则为往届生)。
3、高校应届毕业生,指该年度毕业的毕业生,(博士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普通应届毕业生)。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经统招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当年度毕业的学生。
就业协议书
报到、就业:毕业生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办理就业录用、户口关系迁移及人事代理等手续。
落户:毕业生凭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户口关系迁移通知书》到 365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或各镇街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非当地籍的生源需先与当地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后方可出具《户口关系迁移通知书》)。
备注: a、被录用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全资(控股)企业的毕业生,须凭当地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的《录用抄告单》办理相关手续;b、若所到档案材料欠缺的毕业生,须在其档案材料齐全后办理相关手续;c、往届未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参照以上程序办理;d、《聘用(劳动)合同》均须经人事劳动部门鉴证。
未落实就业单位
报到:毕业生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报到。
落户:毕业生凭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户口关系迁移通知书》到 当地公安窗口或各镇街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