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扩展资料:
《中国*章程》 是中国*为实现党的纲领、开展正规活动、规定党内事务所规定的根本法规,是党赖以建立和活动的法规体系的基础,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和规定,具有最高党法、根本大法的效力。
党章作用
党章是一个政党为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和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所制定的章程。一个党的党章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该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任务、组织结构、组织制度,党员的条件、权利、义务和纪律等项。通常衡量一个政党是否成熟党章也是关键因素之一。党章是政党的宗旨和行为规范。
中国*现行党章于中国*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7年10月24日通过。 除总纲外共十一章五十五条。规定了党的纲领、组织机构、组织制度、党员的条件、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的纪律等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党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章程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什么的原则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 :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
入党自愿原则、个别吸收原则、属地管理原则和便于考察原则。
1、 入党自愿原则:必须本人提出申请、本人填写入党志愿、本人提出转正申请。
2、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批量发展、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3、属地管理原则:按照生活地或工作单位进行培养、考察和发展,杜绝异地发展。
4、便于考察原则:流动对象由最便于了解、考察的党组织进行培养、考察和发展。
扩展资料:
中国*党员,简称中共党员、*员或党员,分为中国*正式党员和中国*预备(候补)党员,是指按照《中国*章程》规定的入党条件和程序被批准加入中国*的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党员总数为89564万名。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国*党员
党章第五条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坚持这一原则,主要目的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2014年5月,中央办公厅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印发《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进行了具体规范。主要有:
(1)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釆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党组织应当采取多种有效方法,加强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原单位(居住地)与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做好接续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2)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3)预备党员的接收。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入党志愿书》。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相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4)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扩展资料: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的原因: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强调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对于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的工作要靠党支部贯彻执行。党支部直接联系群众,最能及时准确地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对入党申请人也最了解。
如对入党申请人的现实表现、家庭社会关系及思想变化等情况,党的支部要比上级组织了解得更及时、更充分。
另外,党支部对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也最直接,无论是对入党申请人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还是给入党申请人交任务、压担子,在实际工作中培养锻炼,党支部都比上级组织具有更多的有利条件。
中国*在几十年的历程中,始终坚持了这点,实践证明,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这对于保证发展党员质量起到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员网-为什么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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