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培训员/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本职业见习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规定标准培训学时数;
(2)中等专业以上同等学力。
2、助理企业培训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本职业见习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规定标准培训学时数;
3、企业培训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培训规定标准学时数;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高级企业培训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培训标准学时数;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