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所有考场统一配发相关考试文具,严禁考生自带文具;自命题科目考试时,应按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的注明携带所需用具,若考生需携带其他用具入场而准考证上未注明的,及时与所报招生单位联系。
所有考场统一配备挂钟(供参考),考试时间以统一信号为准。
考生在每场进入考场时不得带入书报资料、手机、手表、电子和金属产品、涂改液、修正带、自带饮品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置在考场外的物品中有手机的须关机。
考生要自觉接受监考员指导监督,配合监考员对考生携带物品的检查、对考生“准考证、身份证、相貌与照片”等信息的验证比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