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管理法》所知教师资格分为七类,即:1、幼儿园教师资格;2、小学教师资格;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5、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6、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7、高等学校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