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可以复查分数,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人参加笔试的考点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省教育考试院在接到教育部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以书面方式通知考生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由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