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有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卫生局的办理事项:
(1) 取得要调入的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一份(A4纸大小,需要加盖公章)、《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1份(A4纸打印,需要加盖公章);
(2) 需要取得先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变更执业地点相关证明1份(A4纸打印,需要加盖公章);
(3) 在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卫生局,取得并填写《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4) 需要办理跨省变更的医师执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需要审核原件,留档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