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应当由父母共同行使。如果一方要求独立行使子女抚养权的,应当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情况作出裁定。因此,女方还在读大学结婚生子后要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应该由双方共同行使。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自行约定抚养方式。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情况作出判决,确定抚养权、探望权和抚养费的数额等事项。如果女方正在大学读书,需要考虑到其学业的因素,法院在判决时也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作出最符合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决定。
此外,如果离婚后女方需要照顾未成年子女而无法继续完成学业,可以向学校申请休学或退学,以便更好地照顾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