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行,但难度也显然存在。
首先若从法学学习角度来考虑,辅修小语种或修小语种双学位是大有裨益的。我国法律体系存在者大陆法系传统,因此,学习德语、法语、日语等大陆法系代表性国家的语言,有助于法学学习者更深入了解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传统和法律形态,并为法学生深入接触这些国家的原始资料提供方法,因而对于从理论上深入研习法学有很大的帮助。此外,在上述语种之外,若学习西班牙语、葡萄牙语等其他小语种,则可以顺应我国对外交流和贸易的发展趋势,满足与相关国家法律交往的需要,在日后的就业市场上形成更强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