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国家教育部发布的《全国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可以携带证件、文具和其他考试必需品进入考场,但不得携带具有通讯、交流、存储和计算功能的电子设备,比如手机、平板电脑、电子词典等。
至于钥匙,不属于通讯、交流、存储和计算功能的电子设备,考生可以将其放在身上或者放在代管人员处,但需要注意,考生不可在考场上开锁或使用钥匙,也不可使用钥匙刻意干扰或影响其他考生答题。
此外,不同地区、学校对钥匙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考生在考前仔细阅读相关考务规定,并咨询考场代表或监考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