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5月1日。
1987年底,课题组完成了总体报告和21个分项报告,得出了“我国具有缩短工时,推行五天工作制的条件”的结论,建议国家立即制定有关方案逐步推行,力争在2000年以前全面实行五天工作制。
1990年底,中国软科学学会副理事长的孔德涌任研究中心主任,五天工作制的研究更加深入细致,并开始向国家建议。
1994年3月,我国试行了“隔周五天工作制”。1995年3月25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签署国务院第174号令,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决定自1995年5月1日起,实行5天工作制,即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