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经办机构是事业单位。
主要业务如下:
1、负责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它日常事务。
2、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离休干部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被保险人必须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购买药品,或者持定点医院医生开具的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
2、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产生在这个过程中,去看医生医生的范围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标准保险,诊断和治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支付标准,能力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监管。
3、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开始支付标准的上面和下面的部分收费最高支付限额,由社会医疗基金作为一个整体统一的比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