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凡省内各高校的在校贫困大学生,患有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尿毒症(含肾移植)、恶性肿瘤及其他重大疾病和突发性重大意外伤害的,可申请救助。
救助标准为:按患者自费部分的50%给予救助,但最高救助额度不超过2万元。基金已资助过的患病大学生,治疗期间仍有社会各界通过基金对其进行的定向捐赠,可转赠用于其治疗,不受此额度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