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办属地方政府挂地方林业局办公的单位。主要负责的事务有以下几点:
一、负责防火、技安规章制度的制定,拟定年度防火、技安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协调各校区保卫科做好日常防火、技安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师生员工和特殊岗位人员开展防火、技安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负责拟定学校灭火、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各单位建立并完善预案,组织开展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五、负责防火、安全生产重点要害部位的确定,建立防火、技安工作档案,落实安全防火、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负责临时用火审批及指导并督促、协调改扩建装修工程的消防申报备案工作。
七、负责拟定消防年度经费预算,完成公共楼宇移动式灭火器材的维修保养及协调督促新建楼宇等灭火器材的配备工作;负责拟定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年度检测经费预算,完成特种设备检测工作;负责拟定年度劳保经费预算,完成劳保用品发放工作。
八、负责协调与上级消防、安监机构的联络工作,协助并配合消防、安监部门调查处理火灾及安全生产事故。
九、负责完成安全办日常事务性工作。
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