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医疗卫生机构、行业组织进行审核
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的考核。
工作成绩、职业道德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评定,考核机构复核;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考核原则上以机考为主,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实施纸笔考试。